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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政协委员视察我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政协组织视察组于7月23日至26日,对我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形成了视察报告,此报告通过政协委员的视察和深入调研,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对省政府抓好“放心食品工程”是有力的支持和促进。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现将视察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94号)精神,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关于省政协委员视察我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今年“两会”期间,省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从2002年起,在我省实施“云南省放心食品工程”,以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并列为省政府2002年重点办好的8件实事之一。省政协对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十分重视,把“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情况作为一号提案督促落实,并列为本年度省政协委员视察的重要内容。7月23日至26日,省政协副主席孟继尧、王兆民、苏正国带队,由部分省政协委员、特邀了几位省人大代表约50余人组成视察组,对我省实施“放心食品工程”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省卫生厅副厅长陈洪、农业厅副厅长孙海清、昆明市副市长艾远津作的实施“放心食品工程”情况介绍,实地视察了昆明冠生园食品厂、昆明面粉厂、昆明市粮食制品厂、拓东酱油厂、雪兰乳品集团公司、可口可乐公司、弥勒“云南红”酒厂、梁家河屠宰场、广丰食品批发市场、梁家河农贸市场、红联农贸市场、篆新农贸市场和梁源小区餐饮一条街等。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心食品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了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领导,省政府建立了由陈勋儒副省长主持,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省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省卫生厅为主要负责单位,省经贸委、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省编办、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具体实施“放心食品工程”工作。省卫生厅迅速组织班子赴地州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论证,于6月份形成《云南省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意见》(送审稿)。昆明、玉溪、保山、大理等地也在积极起草本地的“放心食品工程”《实施方案》。 
  (二)积极开展一系列治理整顿工作。 
  今年以来,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联合大检查,春节期间,重点检查:粮食及其制品、在加工中违法使用吊白块等违禁添加剂的产品和行为、肉及肉制品、禽蛋和水产品、调料、饮料及酒类、奶及奶制品等节日热销品;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工商行政系统开展了食品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了“百日打假联合行动”,对经销和使用进口食品商场、酒店、冷库等进行了检查;农业厅配合工商行政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实行集中整治。通过以上系列联合行动,对于净化食品市场,保障“餐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专项治理整顿工作,1至3月份,对从事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食品零售业的9万8千余户卫生许可证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处理,掌握了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为今后进一步修改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提供了经验和依据。部署开展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工作,结合贯彻国务院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实施“放心食品工程”为契机,分五个阶段,继续深入开展以集贸市场及周边源头、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养殖场、畜禽屠宰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综合食品零售和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等为重点领域的食品打假专项斗争。据不完全统计,共查获案件1145起,违法产品约33吨,价值37万余元。通过整顿治理,初步改变了过去集贸市场卫生许可证办证率低,基本无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的状况。 
  (三)开展“销安全食品、树企业信誉”系列活动。 
  省经贸委结合省政府“放心食品工程”的实施,春节前组织4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倡议书,倡议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保证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掺假,不造假,生产加工安全食品,让社会满意,消费者放心,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召开“销安全食品、树企业信誉”百家企业承诺新闻发布会,组织百家企业参与活动,公开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依法生产、按规销售、不欺不诈,把安全、卫生、优质食品奉献给广大消费者,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四)加强监测机构建设,开展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为加强绿色食品和农产品管理监测机构的建设,省农业厅成立了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充实监测机构人员和添置设备,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开展食品污染监测工作,我省已争取到8个地州市进入全国食品污染监测网监测点,明确了任务,以摸清粮食、豆及豆制品、蔬菜、水果、禽畜肉类、水产品、蛋类、乳类、罐头类、调味品等14种食品铅、砷、镉、汞和农药残留及致病菌污染情况;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把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群众反映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品种作为监督的重点,已在昆明等五个地州开展试点,明年在全省推行。 
  (五)加快了制定与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文件的步伐。 
  为保障“食品放心工程”的顺利实施,3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农药管理条例》;4月19日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卫生厅起草的《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农业厅根据《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原料)环境质量标准》、《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三个地方性标准。《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云南省种畜管理条例》已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省政府对“放心食品工程”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了领导,增加了投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和专项整顿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放心食品工程”已全面启动。同时委员们也感到,“放心食品工程”的实施时间短,任务重,明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困难和问题: 
  --食品卫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省食品加工业规模小,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落后,卫生条件和管理水平普遍较低;有的企业和私营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存在;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欠缺,个人卫生行为养成不良;有的甚至无视国家法律规定,滥用食品添加剂,出售过期、变质食品,还有极少数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使用“吊白块”、“甲醛”等有毒有害添加剂;食品污染不合格率还比较高,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也较高,农业种植、养殖业源头污染的威胁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等都直接危害着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检测手段落后,监督管理不能适应食品产业发展的要求。从视察省、市卫生监测中心了解到,检测设备落后,一些仪器还是80年代的产品,不能开展食品污染物等新项目的监测;多数地州还不能做“汞、镉、有机磷”污染的监测;缺乏化学性、生物性危害的监测数据,难以达到依法行政的要求;检测资金缺乏,试剂价格高,做得越多开支越大,有关规定要求检测338个项目,现在只能检测约100个,致使食品污染物“本底”不清,也难保证检测的代表性和准确度;检测人员不足,素质也亟待提高。 
  --农贸市场存在脏乱差和管理不力的问题。在视察中看到,一些农贸市场场地狭窄、设施简陋、管理松散,脏乱差比较突出。如“昆大”附近的一个农贸市场本身场地就十分狭窄,加之摊位占道经营,拥挤混乱,地面污水废弃物未及时清除,臭气逼人,在一个摊位上又杀鸡,又卖卤熟肉和凉拌菜,卫生条件很差。在餐饮业方面,一些小巷内和沿街小食品店餐具脏乱,清洗马虎,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现象较多,食品卫生状况令人十分担忧。 
  二、意见建议 
  委员们在讨论中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放心食品工程”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健康已成为当今世界人类自身发展需要的今天,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的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乃致政治问题。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尤其应把“餐桌安全”与全面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为出发点,以WTO对食品相关产业的国际标准为目标,以加强我省绿色经济强省建设为动力,全面系统地以政府取信于民的认真精神,持之以恒地全面推进“放心食品工程”的实施。 
  委员们认为,“放心食品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复杂,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必须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地加强领导。建议成立跨部门的“农产品、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此项工作,取代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形式。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对固定而完善的合作协调管道和机制,明确分工职责,明晰权责细则,探索和健全政府、食品企业、技术监督机构、消费者共同保障食品安全的新模式,逐步与国际相关组织对应。目前的联席会议制度太行政化了,应吸收企业界和消费团体参与。 
  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和拓展监督机构的建设和职能,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卫生安全的主要问题,建议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专题分析制度,定期对食品卫生及食源性疾病进行分析并向公众公布,让消费者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快建立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用ISO国际标准来规范生产加工过程,从源头上下功夫加强管理。农业行政部门应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完善市场卫生准入制度和农畜产品污染物监测体系,尽快从源头上建立起可靠的食品安全屏障,以增加我省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食品监督与管理工作。食品监督与管理工作是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关键环节。检测工作是使监督做到有的放矢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公益事业,经费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希望政府能在近两年内,增拨专项资金,引进更先进的检测设备,加强省及地州市级监测中心的硬件建设,使省级和中心城市的食品检测能力达到国内中上水平。同时,要加强检测技术的科研工作,攻关研究快速检测技术,解决食品检测提速问题,从而加大检测的时效性和力度;要尽快改变我省目前还不能进行二恶英、疯牛病检测的状况,要加大检测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将监测从对产品的“抽检”过渡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现与国际先进管理技术接轨。对工业污染、环境恶化对食品安全构成的威胁给予充分重视,建立并逐步健全食品污染物的监测网络,对农产品、食品工业中应用新原料、新工艺给食品安全带来的新问题予以监测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政府在食品监督问题上要大力加强监督队伍的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规范,改善监督方法,加强监督信息网络及信息的传播与宣传等。这项工作可从昆明市开始做起。 
  (三)食品安全要狠抓源头,标本兼治。食品源头主要是粮、油、畜禽蛋奶、调味品、饮料等的生产加工环节。首先要抓好养殖业、种植业及大宗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生产。要根据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发展养殖业,各种饲料添加剂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控制,严禁使用催促畜禽生长的激素。建议扶持一批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作为放心肉的示范点,并逐步扩大;在种植业方面,应培育一批规模化、集团化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和菜篮子生产基地,按标准生产符合无公害要求的农副产品,解决好农药和化肥残留问题。可在已有较好基础的呈贡县建立“放心蔬菜瓜果生产基地”,扩大影响,然后推广;着力扶持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现代食品加工企业,生产合格食品占领更大市场,委员们视察中看到的昆明面粉厂、昆明粮食制品厂、昆明酿造总厂、雪兰乳制品厂等都已是可以信赖的食品加工企业,要进一步扶优扶强并大力宣传其产品,提升公众知名度。对一些历史上虽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影响但设施已陈旧落后,生产过程仍欠规范,难保卫生安全的食品加工企业(如冠生园),要通过规范生产工艺和生产程序提高其产品品质,可以再创辉煌;对于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小企业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传统加工工艺进行改造,引进先进设备,加强对员工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食品卫生法》的教育,要求他们切实对社会负责,同时,要长期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斗争,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制裁,以净化食品市场,对符合生产要求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营造争购安全食品,拒绝假冒伪劣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后要逐步关闭、淘汰不合格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企业。 
  (四)加强农贸市场及食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农贸及食品批发市场是各种食品的中转站,是销售者和消费者交易最为集中的场所。市场管理是实施“放心食品工程”重要的一环,必须认真抓好市场建设和管理。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对脏乱差问题要认真地持之以恒进行整顿治理;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的,而不是形式主义的培训,尤其要强化“守法”、“诚信”教育,经营许可证发放后,要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的要吊销许可证。委员们建议,今后应鼓励兴建各种类型的超市,推广销售“净菜”、“包装菜”,提升食品卫生的档次。 
  (五)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印制一些宣传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识别有害食物、正确选择卫生安全食品的方法,提高公民素质,从而增强防范意识,自觉地抵制有害食品,把住最后的关口,这是实施“放心食品工程”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建议各级科委、科协及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大家吃得放心,有效防止误食有害食品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六)加速食品企业所有制的改革。委员们看到一些较有规模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如“云南红”酒厂和“可口可乐”公司昆明分厂,本身对产品的卫生标准要求很高,员工卫生质量意识强,他们深知,卫生质量是食品企业的生命,只要产品质量出现哪怕是一丁点问题,就会倒企业的牌子,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高标准、重质量的内部机制严格,内在动力很强,而现有的一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由于历史的原因包袱较重,经营发展困难。委员们认为,国有资金应果断退出一些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改制,增强内部活力,创新经营机制,鼓励扶持一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投资食品加工行业,直接参加市场竞争。这样,一批产品质量好、竞争能力强的食品加工企业就会脱颖而出,从而满足市场和人民群众对健康食品的需求。 
  (七)落实“放心食品工程”经费。据了解,“放心食品工程”工作经费至今未落到实处,当前急需解决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正常活动经费,食品、农产品污染物监测经费以及添置快速检测设备的经费,造尽快研究解决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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