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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至1月9日在镇江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镇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镇江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镇江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镇江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镇江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镇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选举;其他。

如需调整会期,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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