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07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国有资产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
2、集体所有制科技企业;
3、私营科技企业;
4、个体合作科技企业或个人科技机构;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企业;
6、股份合作制科技企业;
7、联合经营的科技企业;
8、与外商合资、合作创办的科技企业;
9、港、澳、台投资科技企业;
10、其他科技企业。
上述科技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经科技主管部门审定;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医疗卫生等特殊行业无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科技主管部门认可。
二、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填报要求:
(1)科技企业年报表填写后,须经企业负责人审核签章。
(2)软件安装及数据录入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统计软件下载地址://www.mykj.gov.cn/newview_list.aspx)。
(3)如安装后无法运行,请先下载安装visual foxpro后再安装运行本统计软件
(4)企业代码(BA02)前5位为各县(市)区身份证号码前5位(如市中区为370103),后3位从001开始自行顺序填写。
2、时间安排: 2008年2月29日前将上报材料电子文档和纸件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717房间。
3、全市审核、汇总和上报: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材料进行验收审核并汇总。如发现问题,有关县(市)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重报、补报。3月20日前,市科技局将全市数据上报省科技厅。
三、上报材料
1、总收入100(含100)万元以上企业报表、数据文件(TJDT107.DBF和TJDT207.DBF)
2、总收入100万元以下企业报表、数据文件(UD100.DBF)3、2007年度民营科技企业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措施及打算)
各县(市)区科技局要提高对民营科技企业年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安排好此项工作,配备好相应的人员和设施,保质保量地将统计数据、材料上报市科技局,以保证这项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便于我们全面掌握和了解过去一年中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状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争取2008年有新的发展和突破,为建设创新型省会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 址:济南市政府院内7楼717房间
联系人:曹书霞 张成军
电 话:82062136、86056307
电子邮件:jnrkx@jn.gov.cn、zhchj@jn.gov.cn
附件:济南市技工贸总收入100万元以下企业数据汇总表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济南市2007年度技工贸总收入100万元以下企业数据汇总表
地市名称:填表人:联系电话:
企业类型经济指标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
私营企业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 其它 合计
企业数(户)
长期职工(人)
高级职称(人)
中级职称(人)
资产总额(千元)
负债总额(千元)
工业总产值(千元)
总业增加值(千元)
总收入(千元)
技术性收入(千元)
产品销售收入(千元)
商品销售收入(千元)
全年净利润(千元)
缴税总额(千元)
出口创汇(千美元)
全年总支出(千元)
研究开发费用(千元)
发明专利授权数
拥有发明专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