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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鄂卫办函[2008]17号

各市(州)、县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08 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94 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4号)的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突发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的应对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值班制度,加强政务值班工作
2008年春节期间,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部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并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带班。要对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通讯设施的使用、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值班室不得雇请临时人员、保安和工人值班或代班,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凡有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
要积极改进值班室工作条件,为值班室配备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各种必需办公设备,改善值班人员生活环境,后勤部门要做好值班人员的生活保障。
二、春节期间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报和零报制度
春节期间(2月6日~2月12日),各市(州)卫生局要于每日的17时前,将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总,向我厅值班室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厅值班室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和卫生部应急办报告。
对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预案的要求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特殊情况可越级直报。
三、节前做好风险隐患排查
节前,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安全保卫和保密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进行安全保密工作自查,全面查找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特别是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和落实单位内部各项安全保密措施。要加强内部巡查和排查,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根据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置,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尽量可能的减小损失、减轻危害。
四、继续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今年食品卫生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食品消费高峰时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对食品、餐饮服务和旅游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措施尤其是今年落实食品卫生领域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执法。严格执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处理有关规定,不得瞒报、漏报,按照《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重大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报告事故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和医疗救护工作进展情况,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的要从严查处。
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部省属及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应对春节期间突发事件的专业技术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包括技术力量与床位的应急准备),保证一旦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能及时有效的展开。
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与旅游、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沟通,建立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节日期间交通、旅游动态等相关情况。要落实疫情值班制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进行分析排查。
七、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作用,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宣传旅游相关的卫生防病和保健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开展餐饮行业的专项整治,督促其加强自身卫生管理。
省卫生厅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电话:
省卫生厅值班电话:027-87824784(传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7-87652021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027-87652016
附件:湖北省卫生厅2008年春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湖北省卫生厅2008年春节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省2008年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使各项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突发事件人员伤亡和对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各处室职责分工
1、厅办公室负责节日期间机要文件的传送、《湖北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专报》的审核与文印。安排应急车辆及值班司机。
2、厅应急办春节周期间协助相关处室处理突发事件,春节结束后负责将有关处室报告的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和总结汇总后,向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应急办汇报;负责春节结束后向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应急办报告春节周期间我省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对外公布。
3、厅疾控处负责疫情的应急处理。协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卫生部应急办及省政府报告疫情信息及重大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
4、厅医政处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工作。协调部省属医疗机构及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卫生部应急办及省政府报告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情况。
5、厅法监处负责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协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向卫生部应急办及省政府报告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
6、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信息网上实时监测及电话值班,及时识别和报告异常情况。卫生应急人员保持备勤状态,按规定参与应急工作。
7、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负责节日期间中毒事件的电话值班,及时报告中毒事件的相关信息,卫生应急人员保持备勤状态,按规定参与应急工作。
8、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节日期间医疗卫生救援值班,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保持备勤状态,按规定参与应急工作。
二、工作程序
1、传递信息。最先接到信息的单位,应在10分钟内,按事件性质的不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厅疾病控制处,中毒事件报厅法监处、突发公共事件报厅应急办),以电话方式报相关处室当日值班人员。
2、核实情况。厅机关相关处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电话核实事件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3、拟定措施。厅机关相关处室值班人员根据核实的相关情况,按预案要求,提出应急措施和工作方案。
4、报告领导。由厅机关相关处室值班人员将核实的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向当日值班厅领导汇报。对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同时向朱忠华厅长报告。根据厅领导指示,确定应急方案。
5、启动预案中的应急响应。厅机关相关处室值班人员按预案分级,对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通知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派员到事发地按应急方案处理,如果需特殊技术支持的,通知相应医疗卫生单位当日值班领导安排人员协助;对重大和特别重大事件,通知相应医疗卫生单位当日值班领导,组织专家迅速赴现场指导。厅机关是否派员赴现场,由当日值班的厅领导决定。
6、情况报告。由厅机关相关处室值班人员起草《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专报》,送厅办公室核稿,由当日值班厅领导签发,并向第二天值班人员作好交接;接班人员应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根据领导批示,及时调整应急工作方案,并按程序做好续报工作。
7、事后总结。事件处理完毕,相关处室应将处理情况总结,并送厅应急办,由厅应急办汇总后形成综合材料报省政府办公厅。无论有无重大疫情,省CDC须于2008年2月13日10时前,将2008年2月6日~2月12日春节期间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报厅应急办。
三、应急措施
1、厅办、应急办、疾控处、医政处和法监处每日安排专人值班,医疗卫生单位每日安排领导带班,并有卫生应急专家值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并随身携带。
2、做好应急准备。医疗卫生单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车辆及药械处备勤状态,应急专家联系电话(手机、住宅电话)打印后张贴在值班室。
3、技术措施。按《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要求,确定相应事件的应急措施。
4、纪律保障。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开武汉市区。非值班人员要服从值班人员的调度,及时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对不服从安排者,从严处理。
附件:湖北省卫生厅2008年春节期间值班表
附件:

湖北省卫生厅2008年春节值班表

应急事件处置值班8∶00~13∶0013∶00~18∶0018∶00~次日8∶00
厅领导司机厅办公室疾控处法监处医政处
2月5日刘君朱忠华张志怀朱洪波15927039938高忠明13995565893刘时海13871016362阮小明13329736198
2月6日王蓉孙小慧刘蔚俊朱忠华张志怀朱洪波高忠明刘时海阮小明
2月7日王金国朱令晖喻志刚孙昌松安超朱洪波高忠明
晏小萍13971687690
黄金星 13397100559
2月8日胡德年胡健民曹勤孙昌松安超朱洪波柳东如 13507162439
白亦兵 13387536037
何绍斌 13807115728
2月9日邱杰张近芳余付安胡菊萍李全渊朱洪波严本武 13971010871
徐健 13397176807
舒方平 13971528818
2月10日胡忠凯胡艳红刘永禄黄利鸣潘旋宇朱洪波张效武 13098893567
刘时海 13871016362
何辉 15927602509
2月11日丁红李伟肖作太姚云熊家凤朱洪波戴宪法 13507134958
白亦兵 13387536037
王燕 13971363633
2月12日彭继敏张险峰刘家元钟国坤罗庆朱洪波苏红军 62972637
徐健 13397176807
朱湘涛 15971495676
有关值班电话:卫生部010-68792017(传真68792024),
省委办87133900(传真87133913),省政府办87364545(传真87811731),
省卫生厅87824784(传真87710423),省假日办87124684(传真871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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