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7月24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晓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审查了《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关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