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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31日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在晋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人事选举;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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