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公开听取意见的公告
呼伦贝尔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请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已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确保立法质量,现将法规草案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希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和新闻单位予以重视和关心。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反馈给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通信地址:呼伦贝尔市河西新区政务综合楼B区519室
邮编:021000
联系电话、传真:0470-8216619
邮箱:
hlberd@163.com
附:1.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
2.关于《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的说明
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