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寇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寇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寇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8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由寇昉代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