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公告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

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公告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


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公告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




《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经2014年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年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1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的决定



(2015年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