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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25日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黔西南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4日至7日在兴义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黔西南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黔西南州2014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州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黔西南州教育条例(草案)》;8、选举;9、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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