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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持续降雨防御工作及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热带风暴“韦森特”带来的云系造成我市近日降雨持续不断,防汛形势艰巨。市气象台已发布分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和分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我市部分区域短时降雨超过100毫米,降雨仍将持续,我市于7月25日14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将福田、罗湖、盐田、南山、龙岗、龙华片区防汛应急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为做好建筑工地防御连续强降雨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及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深防指〔2012〕38号)、《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及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深防指〔2012〕39号)和《关于做好持续降雨防御工作的积极通知》(深防办〔2012〕18号)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防汛措施。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提前部署各项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各建筑工地安全度汛。

  

  二、加强排查,做好建筑工地加固防范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管沟、脚手架、塔吊、大型垂直运输设备、施工临时设施等检查,加强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工棚、围墙的排查和管理,落实加固防范措施。

  

  三、强化预警,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撤离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工棚内的人员;对地处低洼地带的建筑工地,储备潜水泵、砂包等防汛物资和设备,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防止建筑工地因暴雨受淹、受涝,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落实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备勤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五、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在降雨期间要加强值守,密切注意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发生灾情、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134159。

  

  六、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将近期连续强降雨有关信息要求及时通知到各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并督促各建筑工地落实防汛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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