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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盐业总公司主业的通知
  中国盐业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企业发展情况,我委对中国盐业总公司的主业调整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你公司根据调整后的主业,进一步加强战略规划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并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附件:中国盐业总公司主业调整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中国盐业总公司主业调整表

  

  
企业名称
原主业内容
调整后主业内容
中国盐业总公司 采、制盐及相关产品制造 采、制盐及相关盐化工生产
食盐专营及相关产品贸易 食盐专营及相关产品贸易
盐业勘查及相关产品技术
开发和服务
盐业勘查、工程设计、相
关产品技术开发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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