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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拟筹建的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经研究,现对拟筹建的全国伴侣动物(宠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方面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于2012年5月9日前返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

  电话:010-82262610 e-mail:chenwl@sac.gov.cn

  国家标准委综合业务管理部

  电话:010-82262930 e-mail:huhx@sac.gov.cn

  

  附件:全国伴侣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全国伴侣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筹建方案

  

  
拟筹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
拟负责制修订国家标准领域
拟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
拟负责筹建单位
拟负责业务指导单位
秘书处拟承担单位
标准委联系部门
全国伴侣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伴侣动物养殖方面标准化,包括:品种、种质及品系鉴定、繁育、饲养与管理、养殖环境、养殖设施等;伴侣动物防疫、诊疗标准化;伴侣动物寄养、训导等服务方面标准化;伴侣动物交易规范等经营标准化。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农业部
北京市畜牧兽医总站
农业食品标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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