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设立福州分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准予设立。该所名称为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张天喆,受福州市司法局监督管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依法对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