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表彰“清网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命令
2011年5月26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 “清网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把“清网行动”作为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大事,紧紧围绕“一降、二升、三提高”的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多措并举,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成功抓获了一大批网上在逃人员,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总数大幅下降,取得了“清网行动”的重大战果,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特命令:
一、给下列35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分别颁发奖状,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河北省公安厅
山西省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
上海市公安局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
安徽省公安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
湖北省公安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海南省公安厅
重庆市公安局
四川省公安厅
陕西省公安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铁道部公安局
二、追授下列16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分别颁发奖章和证书,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
胡斌卫 河北省正定县公安局新城铺派出所指导员
张占军 河北省沙河市公安局白塔派出所副所长
照日格图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
李庆世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纪德胜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李国权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豫园派出所民警
胡 铭 江苏省高淳县公安局双牌石派出所所长
王增强 山东省沂水县公安局泉庄派出所副所长
周国耀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献伟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大河路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
徐江涛 河南省修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陈卓荣 贵州省兴仁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所长
王 斌 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
刘海平 甘肃省白银市公安局副局长
华 夏 民航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公安局副局长
姜浩松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三、授予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殷都派出所民警田爱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人民币3万元
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总结固化“清网行动”的经验做法,保持和发扬“清网行动”形成的过硬作风,进一步完善追捕网上逃犯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此令。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