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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福清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暨教育强县核查情况的通报

  福清市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闽政办〔2004〕1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榕政办〔2006〕13号)精神,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检查组于2011年5月18日至20日对福清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核查。检查组在听取福清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情况汇报后,分组深入福清市财政局、乡镇(街道)、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特教学校和乡镇文技校实地察看、核对数据,并查阅相关文字资料、报表。现将督导评估与“教育强县”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福清市委、市政府以建设“教育强县”为目标,认真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发展全局,把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定期听取教育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教育的重大决策、学校建设、重大工程招投标等都做了精密部署和指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研,为教育谋发展、办实事。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指导和检查教育工作,为教育发展出谋献策。福清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教育管理和服务,坚持依法治教,引导学校依法办学,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福清市直其他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积极主动地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创造条件,不断增强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责任意识。重视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任命了8名专职督学,聘请了多名特约督学,不断增强教育督导队伍力量。

  

  (二)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依法确保“三个增长”。

  

  福清市委、市政府发挥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逐年加大教育投入,为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持和保障。一是科学编制预算,确保“三个增长”。福清市2009年在全省率先推行“学校财务网络管理系统”,做到“二上二下”,全面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形成有效运行机制。三年来财政对教育的拨款总额达21.59亿元,2010年福清市教育总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率为35.24%,高于省定标准。扣除上级专项经费后财政对教育的拨款为68943万元,本级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率为26.88%,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26.80%高0.08个百分点,达到了“第一增长”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教育事业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都达到了逐年增长,依法实现了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二是合理配置教育经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农村按小学450元、初中650元执行,城区按小学380元、初中620元执行,达到省定标准。2010年配套3385万元免除学杂费和公用经费资金并及时分解下拨到各中小学校;同时还对农村规模小的中小学给予补助,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财政对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拨款逐年增长,近年来,投入5000万元用于职业学校建设;投入1.09亿元,新建、改扩建31所公办幼儿园;投入1000万元为农村完小校学前班更新配备桌椅、玩具、教具等设备。按省定标准配套寄宿制学校住宿费补助资金,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三是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得到有效落实。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农村学校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都能享受12%的住房公积金、8%的医疗保险和1.2%的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和其他福利待遇。四是各项教育专项经费分配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农村税改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补助资金、校安工程专项资金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010年福清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中小学校园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整改。认真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市级配套资金按规定比例配足,及时足额到位。五是广泛发动、积极宣传,多渠道做好捐资助学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各街镇、乡村高度重视捐资助学工作。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造福桑梓,捐资助学蔚然成风。三年来社会捐资总量达到了2.58亿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积极整合教育资源,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近年来,福清市政府根据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根据城区和镇街中心校规模扩大和农村中小学生源减少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从2001-2010年,先后撤并小学130所、初中4所,新建小学3所、初中1所,布局调整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针对目前还存在8所少于300人的初中校以及107所少于100人的小学的实际情况,福清市政府于2011年4月1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计划在未来5年,进一步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力争到2015年全市小学从目前的421所调整到308所左右,中学从63所调整到57所左右。沙埔镇拟在中心区新建一所新小学,高标准配置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2009-2011年全市校安工程共有148所学校182个项目、33.48万平方米校舍列入校安重建范围;99所学校168个项目、23万平方米列入加固范围。通过实施校安工程,新增教育用地600亩,城区新增1.5万个学位,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1所。同时把校安工程与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城区教育扩容建设、学前教育发展相结合,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09年启动“班班多媒体”工程,已经装备多媒体电化教室505间,普通教室1673间,提升了学校信息化建设和装备水平。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福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为教师队伍稳定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在教师编制和教师职称职务的核定上,本着保证事业发展的原则,给予编制保障,并在职称待遇方面向农村薄弱学校适当倾斜。认真落实教师的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努力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使广大教师安心本职工作。大力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建立定期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制度,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三年来,约2000位教师受到省、市和福清市表彰。丰富师德建设载体,通过组织师德演讲比赛、“师魂颂”唱歌比赛、师德师风建设年等活动,大力加强师德建设。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制度,把师德水准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后备干部选拔培训及校级领导和教师的校际交流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福清市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紧密配合,采取多种措施,搭建各类平台,扎实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先后开展了教师岗位培训、校长提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多层面多类别的培训活动,成效显著。成立福清市“名师工作室”,通过名师带徒等活动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市、片、校三级教研网络,通过学区片、教研片广泛开展教研活动,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经核查,福清市2009年按财政预算工资总额的1.5%应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62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75.31万元,缺口248万元,2010年财政预算工资总额应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69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62.72万元,缺口127万元,二年共计需追补教师继续教育经费375万元。

  

  (二)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办学条件存在差距。城区学校容量不足,各类学校普遍存在班生额超标现象。小学运动场地不足,部分完小没有200米环形跑道和60米直跑道。农村学校实验仪器、体音美劳技等教学器材仍然短缺。部分学校缺少符合标准的卫生室,且缺乏专职、合格的医务人员。个别学校对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实验仪器的管理和使用存在不规范现象。

  

  (三)教师队伍整体缺编,学科配套存在结构性矛盾。尽管福清市每年都公开招聘约300名教师,但是教师队伍仍总体缺编约600人。小学(特别是完小校)的综合学科和技能科老师比较缺乏。中小学的心理健康、综合实践、信息技术以及小学科学等学科人员配备差距较大。图书管理、实验员等教辅人员和学生生管等配备不足,直接影响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略低于评估标准。进修学校的教研员学科结构也不尽合理,同时存在职称结构性矛盾。
  三、整改意见

  

  (一)足额拨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保证教师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福清市这几年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都是按前一年10月份的教师国库统付工资测算的金额进行预算,没有把教师的绩效工资纳入预算,造成预算不到位。今后应按照教师实际工资总额进行测算,增加考勤奖、在职人员的提租补贴以及教师的绩效工资,确保中小学校长、教师特别是广大农村教师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 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布局调整,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随着城镇化不断加快,城区人口不断增加,建议福清市委、市政府强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要严格按照省颁ii类以上标准装备各学科实验仪器、器材,特别要重视按省颁标准配备体、音、美、劳技器材,缩小城乡办学条件的差距,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二要树立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意识,科学决策新建、扩建、改建校的时间、规模和位置。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卫生室的建设力度。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校卫生防疫和学生常见病、突发病的防治工作,关系学生安全,福清市要高度重视学校医务室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硬件设施设置、从业人员资格能力、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药品使用等要作出明确要求,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举办各类专用教室、教仪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不断提高设备、仪器、器材的使用率和完好率。学校要加强对各功能教室设备、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现有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努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验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继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一要本着“立足当前,解决急需”的原则来统筹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需要,重点补充目前紧缺学科的教师,在对各个学校之间的教师人员调动调整时应考虑到结构问题,防止出现年龄扎堆和职称扎堆现象,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解决学科配套矛盾。二要制定更灵活的人事政策,提高教师的待遇保障,吸引和留住人才。同时应考虑学校未来容量的变化和退休自然减员等情况,及时做好优秀教师储备。三要加大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加快农村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努力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问题。四要进一步鼓励引导城镇教师向农村和边远山区学校合理流动,对交流的骨干教师,在福利、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实行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深度融合、捆绑发展的模式,实现区域内教师流动制度化、常态化、合理化;促进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评估结果

  

  福清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复查得分976分,等级优秀。“教育强县”核查得分941分,达到合格。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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