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邢台龙海钢铁集团发电有限公司12MW发电机组余量上网电价的批复
邢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邢台龙海钢铁集团发电有限公司12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邢价管〔201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邢台龙海钢铁集团发电有限公司12mw发电机组的自发有余上网电量,自2011年度购售电合同生效之日起,其结算价格确定为每千瓦时0.3214元。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届时重新确定结算价格。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换发新版煤炭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四川出版集团等四部门2007年秋季部分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定价报告》的批复
»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对享受城保养老退休待遇而未享受城保医保退休待遇的征地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的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东疆港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执法监督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