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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杭州市“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目录

  
   前 言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建设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三)发展背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强化三大信用主体建设

  二)着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三)继续推进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四)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政策法规

  三)加强监督检查

  四)加强资金保障

  五)加强队伍建设

  六)推动区域合作

  七)营造诚信环境

  名词解释

  

   前言

  


  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保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更是我市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有机组成部分。自2002年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信用杭州”,特别是“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以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社会信用环境得到改善,开辟了“以应用促发展,以发展促完善”具有杭州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路。

  “十二五”时期,杭州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战略转型期,人均gdp将实现从1万美元向2万美元新跨越。研究总结前一阶段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对“十二五”期间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科学规划,对于改善和优化杭州发展环境,提升杭州城市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规划是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点专项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

  一)建设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按照中央关于“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要求,围绕“建设一个平台、开发二大系统、健全三个机制、推进四大信用体系”[1],依托杭州作为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进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的企业基础信息共享试点城市、浙江省个人信用建设试点城市、浙江省信用信息应用试点城市等抓手,有步骤、有计划、分层次地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社会信用水平得到提升。“十一五”以来,我市通过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建设,有效地提升了全社会的信用水平。市政府积极实施阳光政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推行公共财政行政审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努力,政府行政公信力得到提升,政府信用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并以此引领了全社会的信用建设。通过行业部门信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和企业自身信用建设,全市企业的整体信用水平显著提升,市场交易活动日趋规范,制假售假、偷逃税等不良行为逐步减少,信用交易快速发展。伴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宣传活动的加强以及市民卡等信用实践的推行,个人信用素质明显增强。社会信用水平的提升,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丰富了“生活品质之城”的内涵,增强了杭州城市的软实力和吸引力。

  --政府征信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市精心组织,由市信用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先后制定了《杭州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杭州公共信用信息使用细则》和《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安全管理措施》等制度,建成了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归集、处理了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截至2010年底,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二期建设正在推进。该系统已经归集10个共建部门38类445项个人和企业信用数据,包括12万户企业数据、700万户籍人口数据、11万个体工商户数据,形成了2500万条个人信用记录、150万条企业信用记录。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收录了杭州市有信贷关系企业8.2万户、自然人560万人;工商、公安、质检等行业部门也收集了各自领域的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迄今,以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为主体,包括银行等部门在内的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大量基础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应用成效显著。通过对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中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梳理,加工成为可为政府监管、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的信息产品。目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已经在低保认定、缴纳公积金信用风险防范、产品质量检测单位选取、纳税信用监管、住房保障体系信用协查、公共自行车信誉乘客审核、企业信用评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了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主体及分类人群的信用联合监管。人民银行的两大查询系统已成为杭州市的商业银行贷款前审查的必经环节,在商业银行贷款后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随着企业环境违法、欠薪、社保、法院等非银行信息的大量入库,征信系统在有效解决法院“执行难”、高效推行“绿色信贷政策”、协助开展诚信企业评定等方面逐步发挥出重要作用。

  --信用监管与奖惩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信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失信惩戒和诚信褒奖机制不断健全,社会信用联防体系基本形成。发布实施了《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使用细则》等多项信用规章制度,为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的运行提供了基础性政策保障。迄今,初步建立了由市场性、行政性、司法性、行业性和社会性惩戒相结合的“失信惩戒、守信奖励”的奖惩机制,综合惩戒效果得到发挥。“十一五”期间,工商、公安、质检、劳动人事、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依托政府联合征信系统的共享信息以及本部门的信用信息,切实加强了行业信用监管,查处了一批失信行为,为案件执行、产品质量、纳税、信贷、招投标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时期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征信系统建设、信用监管、市场运营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需要在“十二五”时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与文化环境仍需要大力改进。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探索性的工作,需要依靠各个方面的协调和配合。当前,一些制度性、文化性的因素还困扰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性和系统性有待加强。受政策限制,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还未实现连接。行业部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进展不均衡,公安、工商、建设等行业部门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成效较为显著,有些部门则进展缓慢;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还没有覆盖萧山、余杭和西部五县市。一些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协同作业不够,可以共享的信息被人为分割,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重复建设。

  --市场主体信用意识有待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虽有所增强,但仍不能为信用行业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目前的信用一定程度上仍处于“熟人信用”和“关系信用”的阶段,“市场信用”和“契约信用”还没有深入人心,信用产品还没有规模化的市场需求,制约着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运转。

  --信用行业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信用行业的业务体系还不健全,信用咨询、信用评价、商帐追收等现代信用行业的业务分支还没有发展起来,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效用。信用服务企业尚不成熟,尤其是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较少、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管也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监管法规与行业协会建设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信用信息产品的应用领域有待拓展。信用档案和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公务员招录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等领域还没有切实运用起来,制约了信用信息产品应用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三)发展背景

  从国际看,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为“信用杭州”建设提出了机遇与挑战。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信用工具将得到更多运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消费将加速发展。杭州有效地参与国际与区域竞争,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不断优化区域发展软环境。

  从国内看,继国家出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后,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全社会共识,各地都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经验,并以此推进全国性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十二五”时期,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将进一步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使“信用浙江”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这样的形势和氛围有利于杭州在更高起点上,按照更高的要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从杭州看,“十二五”时期杭州经济社会将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将进一步完善、经济及产业将持续转型升级、和谐社会建设会更加紧迫、开放性大都市建管将迈上新台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这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更高、更急的要求。

  --经济转型。经济结构转型、品牌经济崛起和服务业的加速发展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以提升效率为核心的经济结构转型,需要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费用。品牌经济中的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信用体系提供基础支撑。服务经济中商家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现象尤其突出的属性更需加快信用建设。

  --社会转型。杭州整体社会的转型进程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任务繁重。城市化进程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新时期,社会流动性进一步增强;社会行为主体从三缘(地缘、血缘、人缘)人向契约人转型;凌乱割裂的信息社会向网络信息社会转型;人口管理从户籍管理向居住地管理转变促发了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解决和谐社会建设在上述几个方面所面临问题的根本性方案。

  --政府转型。全能管理型政府向市场经济体制“守夜人”的服务型政府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经济规制体系,创新监管模式。通过信用体系的建设,用信用这条纽带将各个部门的监管连接起来,改变不同部门各自为政的现状,变具体行为监管为信用监管,变被动行政监管为行业的主动自我约束。

  --区域转型。随着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行政区经济走向经济区经济。“十二五”时期,杭州将基本完成三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长三角一体化,杭州都市圈深化,城乡统筹下的市域一体化。在这一进程中,企业和个人的跨区域经济活动将大大增加,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将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转型的重要力量和关键因素。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打造信用杭州,推进转型升级,促进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为导向,继续完善以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为核心的覆盖全市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综合管理系统,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法规,夯实信用文化,进一步强化三大主体建设,以公共管理、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为抓手,以应用促发展,大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培育信用服务体系,引导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形成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构筑与“生活品质之城”相适应的信用环境,再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统筹规划、适应转型。要立足杭州实际,着眼全局,通盘考虑,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分部门、分地区、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终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高效运行、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服务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强调“在发展中应用、在应用中发展”。重点通过量大面广的行业信用建设,通过应用,及时取得成效。提高各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自觉性,调动企业、民众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在应用中探索适应杭州实际的信用建设路子。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者、协调者、推动者的作用,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开放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发挥政府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集聚功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信用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社会参与、开放合作。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起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在信用建设方面的合作,加强省内、国内区域间以及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三)建设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适应中国国情、体现杭州特色、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与“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小康社会相协调,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把杭州建设成为信用制度比较完善、信用服务业比较发达、诚信环境国内一流,成为东部沿海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表1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基准年
201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覆盖率

85%以上
指导性
2
个人征信数据平台城镇居民覆盖率

80%以上
指导性
其中:重点涉信人群覆盖率

90%以上
指导性
3
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化、标准化

95%以上
指导性
4
行业信用评估体系制订率

大幅度增长
指导性
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

大幅度增长
指导性
5
应用联合征信平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级地方政府比重

90%以上
指导性
6
公务员信用培训覆盖率

60%以上
指导性
7
信用服务业企业数量

较快增长
指导性
8
公众对杭州总诚信环境的好评率
19.3%
50%以上
指导性
9
公众对杭州企业信用好评率
26.3%
50%以上
指导性
10
公众对政府部门的好评率
29.3%
50%以上
指导性


  注:1:指标1-7是“十二五”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指标,8-10是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指标。

  具体进展目标如下:

  --政府联合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城镇居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重点涉信人群(包括企业高管、个体工商业者、银行贷款者、会计、律师、评估师等)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信息采集数据规范化标准化达到95%以上。应用联合征信平台的县(区、市)、乡镇(街道)两级地方政府比重达到90%以上。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市场化服务接口建成,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社会信用中介机构适当开放信息。

  --信用监管体系较为系统。出台《杭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杭州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杭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办法》及《杭州市个人隐私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政府规章,基本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信用监管系统。

  --行业信用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建设主体,相关行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成熟,有效地规范企业行为,提升企业守信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评价。行业信用评估体系制订率和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有大幅度增长。

  --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比较成熟。信用服务业企业树立较快增长,个人、企业信用产品日查询量比2010年有很大幅度增长,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规模和素质同步提高。

  --信用培训全面普及。公务员信用培训覆盖率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高管信用培训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信用环境大大改善。公众对杭州总诚信环境的好评率、对杭州企业信用好评率和对政府部门的好评率分别提高到50%以上。有80%以上的公众认为杭州信用环境五年间有明显改善。“信用杭州”品牌在长三角和全国范围内成为引导区域信用合作的典范和榜样。

  --区域信用合作迈上新台阶。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实现“省内融入、市际联网、金融衔接、县(市)接入”,在国内率先打造成为开放型的综合系统。在信用采集规范、信用体系运作、信用信息交换等对接方面迈上新台阶。

  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强化三大信用主体建设

  1、建设诚信守法的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诚信政府”理念,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为民意识,努力建设“守信于民、服务社会”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

  以职能部门和公务员队伍信用建设为抓手推进政府信用建设。逐步推进政府部门向社会公众公布信用信息,并以此建立各职能部门的信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大力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建立公务员电子信用档案,作为个人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建立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奖惩制度,根据信用记录和信用考核结果,奖励守信单位和个人,惩罚失信单位和个人。

  表2 “诚信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政府信用宣传教育
加大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力度,编制和分发《杭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信用行为守则》;开展“杭州公务人员信用知识竞赛”活动。
2
公务员“信用档案”
按照履职信用信息、公德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分类,建立公务员信用电子档案,作为个人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
3
公务员信用培训
分部门、分批次开展公务员队伍的信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公务员的信用意识和履职信用水平。
4
部门信用评价
结合“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职能部门的信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
5
信用信息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杭州政府部门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2.培育诚信守法的市场主体。按照“强化外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规避信用风险,促进诚信经营”的原则,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培育诚信守法的市场主体,使企业成为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与受益者,形成杭州企业良好的整体信用形象。

  积极开展企业信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对市内规模及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大型服务企业高管广泛开展信用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系统,建立自身及交易方信用档案,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建立健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采购销售、人事等方面的信用风险防范与控制制度。引导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积极运用现代信用产品,扩大信用交易规模,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展市域块状经济信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有序竞争,促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发展。

  表3 “诚信企业”建设的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企业信用
宣传教育
编制和分发《杭州企业信用行为守则》,增强企业信用意识。
2
信用培训
对市内规模及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企业高管开展信用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信用意识。
3
企业内部
信用管理
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引导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
4
企业信
用应用
优先在企业与政府的相关交易中应用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引导企业在市场交易中采用信用产品,积极创建浙江省信用建设示范行业和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5
完善信用
担保体系
拓展信用担保业务,做实杭州市信用担保联盟,完善杭州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业务体系。
6
集群信
用建设
规范集群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区域性和行业性约束制度,避免恶性竞争,增强集群产业整体竞争力。


  3.培育诚信守法的社会个体。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道德文化为约束、以政府联合征信数据平台的应用为切入点,提高个人信用水平,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发挥个人信用对社会信用体系乃至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继续推进杭州作为“浙江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建设,争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有重大突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用教育,尤其是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培训工作。完善个人“信用档案”,扩大个人信用产品应用范围。切实发挥杭州市民卡的个人信用建设载体功能,运用现代先进技术更新市民卡形式,拓展市民卡的属地化信用服务功能。

  表4 “诚信个人”建设的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个人信用宣传教育
编制和分发《杭州市民个人信用行为守则》,抓好大中小学信用教育。
2
个人“诚信档案”
实现个人“诚信档案”的市域全覆盖,丰富个人“诚信档案”涵盖的信用信息。
3
重点涉信人群信用建设
对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保险经纪人、审计师、医师、药师、导游、记者、教师等重点涉信人群开展信用培训,全面建立其个人专业信用档案,并探索该领域信用公示制度。
4
个人信用应用
在政府行政监管中,对企业法人、企业高管等重点人群广泛应用个人信用档案或个人信用报告;鼓励市场主体在信贷、信用卡、保险、人力资源管理、租赁等领域应用个人信用报告。
5
市民卡形式升级
增强杭州市民卡的可用性和方便性,提高杭州手机市民卡项目覆盖人群比例。
6
市民卡功能拓展
通过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共图书租赁、水电煤费用交纳等属地化服务项目的实施,提升市民卡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信用服务功能。


  二)着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把行业信用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杭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破口,作为政府联合征信平台应用推广的重要领域。适应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适应杭州经济结构从制造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转型的需要,适应杭州建设长三角南翼现代服务中心的需要,优先开展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信用建设,积极推进农业、工业和建筑业等领域的信用建设。

  1.完善行业信用建设的运行机制

  深入贯彻商务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行业信用监管规范指引》,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竞争秩序,维护行业利益和促进行业发展,以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掌握企业的信用信息,加强市场监管和实施宏观调控。

  完善行业信用征信机制。以政府联合征信系统的企业信用记录为基础,构建行业信用征信机制。各商会协会根据各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行业内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依法收集和记录会员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包括会员企业自身的信用信息和交易伙伴的信用信息,通过建设行业信用数据库和重点企业的信用档案方式,开展对会员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在经营中减少风险。

  积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和监管下,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活动。鼓励信用评价机构开发适宜行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程序,做到科学规范、公正、公开。

  建立行业信用评价的动态复审机制。每两年组织一次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对不达标的企业严格降低信用等级,对信用记录改善的企业提升信用等级。强化行业自律建设,建立行业惩罚制度,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采取不正当竞争的企业实施惩罚。

  积极推广信用评价结果。在政府的行业监管中,积极采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商会协会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使诚信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通过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企业行业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服务。促进上下游行业间互认评价结果,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上下游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

  对行业信用建设给予适当财政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对中小企业参与信用评级业务给予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促进行业信用评级活动业务的广泛开展。

  2.加强主要行业的信用建设

  紧紧围绕促进杭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把握行业信用建设的重点,为扩大内需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切实解决杭州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些突出信用问题。

  优先开展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信用建设。适应杭州建设长三角南翼现代服务业中心的需要,大力建设金融保险、交通物流、商务商贸(含电子商务)、旅游餐饮、科技服务(研发、设计、咨询)、房地产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信用制度,改善信用环境,提升杭州现代服务业市场竞争力。

  切实提高民生服务行业的信用水平。建立水、电、气、医疗、保险、通信、数字电视、教育、汽车销售维修、餐饮娱乐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众评价制度,开展民生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和公示活动,以此推进诚信经营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民生服务行业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加强民生服务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提高员工诚信服务意识,建立员工诚信奖罚机制。

  积极开展制造业领域的信用建设。落实杭州“质量强市”工作部署,强化对食品药品等行业重点企业的质量监管,完善相关企业的信用监管,建立质量诚信档案。以建立和推广实施块状产业质量诚信联盟标准为载体,推进块状产业质量诚信建设;以名牌培育为载体,推进企业质量诚信制度建设。
积极开展建筑业领域的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建设行业企业与从业人员信用征集机制,编制信用采集、维护和发布的标准与规范,形成包含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自律、信用档案等为内容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落实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等制度,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形成市场与现场管理联动的工作机制。

  探索推进农业领域的信用建设。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培养信用示范户,逐步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信用评级机制,推动建立农村中小企业信用约束机制。推广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稳步探索发展农房抵押、股权质押和林权抵押等贷款。创造条件办理个人住房、汽车和家电等消费贷款,激活农村信用消费市场。切实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

  

  表5 主要行业信用建设的重点任务

  
序号
行业
任务说明
1
金融
以人民银行信用体系为基础,建设涵盖证券、保险、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加大对中央金融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完善金融企业内部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开展诚信金融服务,保持杭州金融生态环境优势地位。
2
物流商贸
建立物流企业的动态信用监管机制,以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为单位开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完善批发零售、超市、连锁便利店、汽车销售维修、餐饮娱乐等企业与个人的信用评价机制。
3
旅游
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活动;建立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信用档案;强化对旅游产品生产和经销的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外地入杭游客的信用记录。
4
电子商务
加强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严厉打击电子商务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善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体系;发挥龙头电子商务企业的示范与带头作用,完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与政府联合征信平台对接,拓宽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的来源与应用领域。
5
交通
制定和完善交通领域信用制度,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日常监督、资质认定以及评级评优和周期性检验等工作中推动分类监管和信用产品使用。
6
医保
建立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医保信用制度,创新医保自律及监管机制。
7
公用事业
在水、电、气、数字电视、通信等公共事业领域,广泛开展信用评价和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活动;建立公共事业企业内部员工信用评比与管理制度。
8
公共服务
在医疗、社保、劳动、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信用评价和公民满意度评价活动;建立公共服务企业内部信用评比与管理制度。
9
中介服务
推进各类中介服务的协会建设;制订并完善房产、家政、婚姻、劳务等重点中介行业的行为规范,引导企业有序竞争,增强行业自律,建设行业约束机制;规范会计、审计、法律、公证、专利代理、咨询、经纪、广告、担保、租赁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服务,提高中介机构的公信力;建立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信用档案的公示制度。
10
食品药品
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作用,促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信用信息共享,规范市场发展,强化食品药品生产、分销、零售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对从业企业建立食品药品单项信用记录,出台失信惩罚措施。
11
农产品
加强畜牧、蔬菜、农副产品领域的安全监管,扩大信用信息的使用和共享。
12
房产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在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售后服务等业务环节综合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评级公示制度,实行房地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鼓励企业参加中国房地产诚信企业和浙江省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13
建筑
进一步落实《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扩大覆盖企业范围,扩大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范围;建立监理人员诚信档案。在招投标环节继续推动信用产品使用。
14
装饰
进一步完善杭州市装饰企业信用排行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活动;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与排行公示制度。


  3、加强对行业信用建设的分类监管

  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信用分类监管,是杭州“十二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成果最直接有效的应用领域。应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依法公开和共享,通过信用产品的使用,完善政府各部门在行政中的分类监管机制,形成条块优势互补的综合性社会信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表6 政府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财税监管
加强财税信用制度建设,以财政预算、纳税、政府采购等为重点,加大财税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力度,探索信用产品使用机制。
2
质量监管
以名牌培育、标准计量、监督抽查、违法查出、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安全以及政府质量奖励等活动为切入口,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
3
海关监管
完善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外贸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检验检疫领域企业信用信息,探索信用产品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环节的使用。
6
安全生产监管
在安全生产资质认定、企业安全风险准备金额度优惠等环节加强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监管。
9
环保监管
逐步拓展环保信用信息共享范围,进一步加强环保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发布。
14
民政监管
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信用评估,建立健全完善的评估机制和信息披露、服务承诺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在廉租房申请、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等各种福利政策中使用信用产品。
15
工商监管
加强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登记,市场交易活动监管,合同监督检查,商标注册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和广告监管等。
16
劳动人事监管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完善用人单位分类监管;加强人事人才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公务员招聘、人才流动等环节信用产品的使用力度。
11
科技监管
推进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等科技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信用建设。


  三)继续推进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建设

  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是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是打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发挥政府对市场信用行为监管,形成信用联防惩戒机制的有力抓手。“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成果。

  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继续扩大部门数据来源渠道,特别是增加公共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建立健全准确、及时的信息更新机制和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长效机制。

  完善信用档案。以应用为引导,进一步完善企业、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和功能。重点丰富诚信档案中处罚与荣誉信息、个人和企业资质信息、教育程度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关联,为信用档案在多个领域的应用创造条件。

  开展信用宏观决策分析。基于杭州市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归集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按照信用理论和模型,分析和动态监测我市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判断我市社会整体信用的发展状况,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依据。

  实现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覆盖范围,在区、县(市)开展信用信息共享试点工作,实现市、区两级信用信息联动。

  加大农村信用宣传力度,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奖惩机制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突出抓好重点农户、农村合作专业组织、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

  搞好信用信息公示。建立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归集各共建部门公开发布的信用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分类别对失信信息和良好记录予以公示。

  表7 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信用信息归集
继续扩大部门数据来源渠道,增加公共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建立健全准确、及时的信息更新机制和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的长效机制。
2
信用档案完善
完善信用档案的内容和功能,实现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关联,推广信用档案在多个领域的应用。
3
信用信息分析
按照信用理论和模型,分析和动态监测我市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判断我市社会整体信用的发展状况。
4
区域信用信息共享
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覆盖范围,在区、县(市)开展信用信息共享试点工作,实现市、区两级信用信息联动。
5
农村征信体系
完善农村领域征信体系建设,将农村地区纳入政府联合征信系统。
6
信用信息公示
建立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归集各共建部门公开发布的信用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分类别对失信信息和良好记录予以公示。
   四)推动信用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信用数据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开放”的政策取向,大力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有效激发信用需求,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发展壮大信用服务行业。

  培育专业的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大力发挥杭州市信用协会等现有机构的作用,积极发展本地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服务机构,形成层次多样、业务各有侧重、差异化竞争的信用服务机构群体。探索行业专业技术水平认证制度,培育一批具备较高执业水平和职业操守的从业人员。

  引导和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建立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对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努力提供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促进个人征信、商业征信、资信评级、信用管理咨询以及信用保险、保理等信用市场业务的均衡发展,使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较完整业态。

  显化社会潜在的信用需求。鼓励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使用信用产品,提高信用交易在市场交易中的比重,倡导居民开展信用消费。鼓励和支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国债资金项目、政府贴息项目中,使用企业、个人信用评价信息和信用报告,有效激发社会潜在信用需求。
引导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完善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信用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增强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风险和责任意识。建立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公信力。建立信用服务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净化信用服务市场。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营造有利于信用服务机构平等竞争的环境。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依法向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分级别、分层次地开放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资源,有效解决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征集难、成本高等问题。

  表8 信用服务行业(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说明
1
培育主体
引进国内外信用服务机构,培育本地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鼓励信用服务企业开发多种类信用产品,完善信用市场业态。
2
引导需求
优先在政府公共管理中采用企业与个人信用报告,鼓励与引导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交易、劳动就业等领域中应用信用产品。
3
规范行业
制订信用服务行业经营规范,完善信用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强化信用服务企业的监管,出台违规经营企业的处罚措施。
4
改善环境
“政府联合征信系统”数据合法对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出台信用服务机构扶持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进一步充实与强化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要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工作;加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的规范管理,充实平台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的专门人员。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规划的主要任务、主要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行业信用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组织,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因地制宜,扎实推进。

  二)完善政策法规

  在现有基础上,在国家法律框架内,立足杭州,继续建立和完善包含规范征信活动、信息标准、共享与披露、信用奖惩、市场监管等内容在内的信用政策法规体系,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在约束。

  研究出台《杭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管理办法》、《杭州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和应用有法可依。加强有关信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力度。研究出台《杭州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制度,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培育和规范管理信用服务市场。适时出台《杭州市社会信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作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内容和管理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制定公平交易、信用控制、反不正当竞争、商账追收、信用担保等其他与信用相关的法规规章。

  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与奖惩体系,逐步形成失信惩戒和诚信褒奖机制。强化政府部门对分管领域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分类监管制度,严厉查处各类失信行为。建立诚信褒奖机制,对守信企业,在监管中采取倾斜政策,降低其商务成本,并探索在融资、税收、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

  做好规划实施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实施动态跟踪和管理,及时研究完善对策。建立健全信用建设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中的权责关系,将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等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增强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征信数据平台有效运转的长效机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参与信用建设工作,对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指导、考察和监督。

  四)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资金在个人和企业征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信息技术应用方面投入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社会法人资本、风险投资资本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五)加强队伍建设

  优化信用人才结构,培养一支业务过硬、熟悉市场的信用人才队伍。加强信用职业教育,注重对信用专业人才的信用教育培训,对信用从业人员实施资质认证。加强信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在杭高等院校开设信用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信用理论教育和研究的专业人才。鼓励在杭高校开展信用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

  六)推动区域合作

  在国家及省的指导下,积极主动推进区域信用合作,加强优势互补,减少协调成本。凭借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二期建设的契机,稳步推进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有关信息的连接。加强和浙江省企业征信系统与个人征信系统的合作,扩大采集信用信息的来源。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和管理职能,进一步创新信用制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倡导信用产品使用,组织开展诚信创建活动,营造区域诚信优良环境。
积极参加长三角社会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落实《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积极推动杭州政府联合征信平台与“信用长三角”网络共享平台连通。凭借西博会平台,积极举办“信用长三角”高层研讨会。在信用信息标准、评级标准、评级流程等信用标准化方面与上海、江苏等地进行研讨,推行区域信用服务行业的标准化建设。

  七)营造诚信环境

  以信用宣传为手段,以信用教育为载体,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使诚信文化成为品质杭州的内在要素。

  加强公民诚信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等传播工具,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持续做好信用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维护信用的自觉性。推动不同层面的信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重点涉信人群的信用认知水平。加强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信用教育,促使诚实守信真正成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的重要基础。

  积极倡导诚信自律。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要开展面向社会的诚信服务承诺,制定和履行诚信公约,公开服务流程、价格情况、产品质量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诚信自律促进自身品牌形象提升。组织开展主题性社会诚信创建活动、社区诚信活动和专业性行业诚信服务活动。
    名词解释
   1、“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覆盖率”是指纳入联合征信数据平台的企业占市域范围内全部工商登记企业的比率。

  2、“个人征信数据平台城镇居民覆盖率”是指纳入联合征信数据平台的个人占市域范围内领取居民身份证人员的比率。

  3、“重点涉信人群覆盖率”是指纳入联合征信数据平台的重点涉信人群占市域范围内各类重点涉信人群的比率。

  4、“行业信用评估体系制订率”为制订信用评估体系的行业占全部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比率。

  5、“行业信用评估开展率”为开展行业信用评估的行业占全部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数量的比率。

  6、“重点涉信人群”是指参与社会交易频繁、个人信用经常使用的人群。一般包括企业高管人员、个体工商户、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工程质量监理师和保险推销员等等。

  [1]建设一个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平台;开发信用信息披露和信用评价两个系统;健全信用监管、市场运营和失信惩戒三个机制;推进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信用中介服务等四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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