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信访信息系统网络延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2011年4月12日自治区党委专题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各市、县(区)信访局与自治区政务网络联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此次信访信息网络延伸工作。政府办公室(厅)要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技术方案,协调做好网络线路从政府中心节点铺设至信访局过程中的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配合工作。

  

  二、各市、县(区)信访局与自治区政务网络联网的技术方案和施工安排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办公室确定,全部网络施工和安装调试工作要求在5月30日前完成,网络施工及安装调试费用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承担。

  

  联 系 人:史立平 万青

  

  联系电话:0951-6038022  5010651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