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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规划上林路东、规划虎东路北侧地块旧城改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土地储备中心:
   你中心苏地储字[2011]39号文及附件收悉。该项目系虎丘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造子项,根据市政府[2010]8、13、1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拟同意你中心对规划上林路东、虎东路北侧地块实施旧城改建。该地块总面积为4.3万平方米,四至为东至十字洋河、南至规划虎东路、西至规划上林路、北至规划绿地,总投资1000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做好规划、环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报我委审核批复。同时撤消我委苏发改中心[2010]106、212号文。
   
   此 复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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