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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吉林省辉南县抚民粮库“3.13”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2011年3月13日9时10分,吉林省辉南县抚民粮库在使用输送机将安全柱送上囤顶进行粮囤上苫作业时,因安全柱失控将囤顶的1名工人打落囤下,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的发生说明,少数地区和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在作业组织上缺乏规范指导,在防护措施上存在漏洞。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一是部分地区和企业有麻痹思想,忽视和弱化了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企业生产作业频繁,客观上安全隐患有所增加;三是有一批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或超使用年限的仓房仍在存粮;四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培训不到位,违规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各地区、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培育和倡导“安全也是生产力”的新观念,并在行动上积极落实各项措施。

  

  2011年,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粮展〔2006〕190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做好今年的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与追究。二是大力推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利用管理规范和科技进步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三是以设施安全、药剂安全、作业安全、库内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预防粉尘及溶剂油爆炸等关键环节为重点,严格执行粮食工程建设与安全操作的制度规程。四是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尽早实施一次全面的仓储设施普查,摸清安全隐患情况,加大对不安全设施和作业的整改力度。五是坚持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工作技能,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时刻牢记“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不断夯实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为“十二五”时期粮食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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