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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万凯公司设立北京代表处的批复
  美国万凯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北京设立代表处的申请材料和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设立北京代表处,其名称为“美国万凯公司北京代表处(markel corporation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批准戴晨担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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