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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政府工作部署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实际,细化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定期或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

  

  为紧密结合地方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和特色,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请各地在全面做好工作要点部署工作的基础上,自选一些工作开展研究和试点,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请各省级质监局在附件所列自选项目中、工作要点中或者其他方面自选1-2个项目,于3月30日前报送我局,我局研究确定后,统一印发各地参考、执行。

  

  联系人:周 亮电话:010-82262244

  

  邮 箱:zhoul@aqsiq.gov.cn 传真:010-82260190

  

  附件:1.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

  2.总局拟定的自选工作项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质检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三深化”、“三推进”,从严治检、强化监管,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建设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实现“十二五”工作的良好开局。围绕上述要求,2011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质量,保安全

  (一)努力提升质量水平。

  1.积极配合做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发展纲要》的论证和实施,充分利用好质量兴省(市、县)活动、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效能建设等平台和机制,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

  2.研究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建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评价指标,改进特种设备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四级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和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完善风险防范、预警预测及应急处置的长效机制。

  (二)严格生产源头监管。

  3.加大对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对获证企业监督抽查的比例,探索同时抽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工作质量的办法,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和授权条件、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的,一律撤销许可或授权。继续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等薄弱环节治理。

  4.推动建立设计制造缺陷召回制度,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压力管道元件等领域先行试点。强化生产企业对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5.紧密结合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特种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惩戒力度。

  (三)严格使用环节监管。

  6.以使用单位分类监管为重点,全面推进使用环节监管机制创新。研究制定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支持地方、行业和标准化组织研究制定重点设备或重点行业领域的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开展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及达标评价试点。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配套监管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管理者代表、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保险等制度的试点。

  7.加大对使用单位建立并执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8.组织编辑作业人员系列培训教材,继续推进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和实际操作考试实物化(模拟化),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作业人员理论考试题库和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完善一批作业人员实际操作培训和考试基地,督促并帮助企业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能力水平。

  (四)严格重点设备领域监管。

  9.协调制定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标准,推动系统的研发,并选取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完善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基础工程建设用起重机械安全监管的机制。
10.加强对电梯维保的监督检查,探索大型游乐设施设计使用期限、定期大修和专业维保制度,探索建立降低故障率为方向的客运索道等机电类设备新型监管方式。

  11.加强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安全监察,深化气瓶两站治理,推进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使用登记和元件制造监督检验工作。鼓励企业运用条码、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手段和物联网技术,实施对气瓶和电梯、起重机械等机电类设备的动态监控。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2.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针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事故数量较大的起重机械,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质监执法稽查队伍在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中的作用。

  13.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行为的依法惩治力度,强化执法责任和手段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加强查处后的跟踪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研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二、抓节能,促发展

  (一)服务节能减排。

  14.全面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开展对锅炉节能工作、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和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5.加强能效测试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测试条件,加强锅炉能效测试人员培训,对能效测试机构开展监督抽查。

  16.启动锅炉能效测试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统一能效测试方法标准和评价准则,提高测试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17.鼓励和支持节能技术研究,继续遴选和推广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和产品,公布推荐目录。开展特种设备节能绩效评价体系研究工作,推动锅炉使用单位建立节能奖惩制度。

  (二)服务经济结构调整。

  18.服务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优化法规标准,改进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等监管措施,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共性、关键的重大技术问题,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大型电站锅炉、大型压力容器、大型承压类和机电类成套装置等重大装备自主化,提升大型铸锻件、特种原材料等配套产品的技术水平,保障大型石化成套装置长周期运行。

  19.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研发、工程示范和推广应用,支持特种设备中的高端装备和新能源配套移动式压力容器等制造业发展,积极培育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安全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新兴服务业。

  20.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围绕地区经济特色和产业优势,完善产业集群区域监管机制和服务措施,支持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产业集群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总局与各地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21.服务外贸发展大局,加强与重要国家和地区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领域的合作,开展国内外特种设备法规标准比较研究,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推动标准的国际互认,在气瓶、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比较优势较强的领域努力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三)服务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

  22.积极做好建党九十周年庆祝活动、“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做好石油、石化、电力、冶金、水利、铁道、交通、水利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三、抓基础,强能力

  (一)继续完善六个工作体系。

  23.按照建设法治质检的要求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工作,组织起草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基本健全必需的技术规范,并按照规定基本安全要求的原则优化现有规范、试点制定综合性大规范和协调好与标准的关系。

  24.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体系,继续推进总局“金质工程”的部署和推广应用,加快监察与检验数据的互联互通,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实现动态监管体系覆盖安全监察各环节,积极研究应用物联网技术实施动态监管。

  25.进一步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各方责任划分及履责机制的研究,明晰职责界限;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分解下达事故控制相对指标,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政府分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探索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完善落实监察、检验责任的制度。
26.狠抓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理论及应用研究,结合动态监管体系探索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按照技术支持为主的工作定位,加快应急管理机构、平台和技术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按规定认真履行事故调查处理职责,争取政府建立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结案工作。

  27.继续推进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研究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节能工作宏观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分解事故控制指标;继续实施对安全监察机构、扩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研究对企业的绩效评价工作。

  28.按照建设科技质检的要求,树立现代科技理念,倡导全员学科技、用科技之风,大力推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全国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科技的创新突破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深入开展“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技术研究”软课题研究;继续加强检验技术机构建设,支持其做强做优,探索以“中国特检”品牌为平台的集团化发展模式。

  (二)不断深化许可和检验改革。

  29.进一步减少、合并许可项目,研究将部分特种设备按产品进行许可分级改为按企业条件进行分级许可,探索取消部分特种设备部件许可、建立整机生产单位负总责的制度;进一步下放许可项目,探索将专项检测机构资格核准下放;开展型式试验机构核准和型式试验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自检人员报考检验人员试点;适当调整许可条件特别是安装、维保单位许可条件;研究鉴定评审工作的定位,探索将鉴定评审前置的工作模式,强化对鉴定评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30.积极稳妥推进检验工作改革,各地都要按照总局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检验工作改革试点方案,在电梯数量较多、人机矛盾突出、服务质量不高等系统性风险较大的地区,重点开展电梯检验改革试点,对电梯检验任务增量部分开展由使用单位自主选择检验机构的试点;按照总局要求,积极推进大型石化企业石化成套装置定期检验、国家重点工程压力管道检验和基础建设工地起重机械检验由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的试点。

  (三)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1.开展全国监察、检验队伍的人才状况调查分析,对人才队伍现状进行科学评价,研究人才岗位胜任力模型和指标,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分层级搭建培训教育平台,加快考核大纲、教材、题库和培训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

  32.积极推广层级监管机制,逐步建立不同层级的安全监察工作标准规范,修订完善现场安全监察等规定,加强对基层安全监察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监察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技术能力。开展基层机构能力达标建设。按总局要求做好《中国质检工作手册》编制工作。

  33.推进和谐质检建设,加强系统内外的团结和谐,认真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思想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四)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34.创新宣传方式,以法制宣传和安全节能知识普及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本质安全”核心理念,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节约文化。逐步分级建立宣传工作平台,建立宣传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注重危机应对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与媒体的协调与沟通,争取宣传舆论支持。

  

  附件2:

   总局拟定的自选工作项目

  


  1.开展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及达标评价试点

  2.开展合同安全管理试点

  3.开展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4.建立全省统一的作业人员理论考试题库

  5.探索大型游乐设施定期大修和专业维保制度

  6.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自检人员报考检验人员试点

  7.制定省、市、县三个层级的安全监察工作标准规范

  8.开展节能技术示范点建设

  9.开展电梯媒体终端宣传特种设备法制和安全节能知识试点

  10.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管理监控系统试点

  11.推动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用物联网技术强化安全监控试点

  12.推进气瓶电子标签或条码管理

  13.继续探索压力管道元件产业集群监管机制

  14.继续开展气瓶充装站分类监管试点

  15.推进“金质工程”应用试点

  注:检验工作改革试点按照总局指导意见和统一部署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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