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和大连市渔业优秀龙头企业的决定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海洋与渔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务沿海开发开放,扎实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工作,转变渔业增长方式,加快推进现代都市渔业建设,促进全市海洋与渔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涌现出一批海域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和渔业优秀龙头企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海洋与渔业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长海县人民政府、旅顺口区人民政府、金州新区管委会“海域使用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渔业优秀龙头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海洋与渔业工作新局面,为大连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1:
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长海县人民政府
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金州新区管委会
附件2:
大连市渔业优秀龙头企业名单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棒棰岛海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富谷水产有限公司
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
大连海宴堂生物有限公司
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万众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善岛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海洋岛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太平洋海珍品有限公司
大连晓芹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瑞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连润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大连金砣水产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