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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陈星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星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再产险发〔2011〕2号)收悉。经审核,陈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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