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要求编制“市政消火栓维修养护定额”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要求编制“市政消火栓维修养护定额”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关于要求编制“市政消火栓维修养护定额”的通知
(沪水务〔2010〕794号)
市供水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市政消火栓管理,根据局有关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由你处牵头组织编制“市政消火栓维修养护定额”。请你处接通知后即组织开展,并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