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请各地认真组织征求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于2010年12月15日前反馈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欢迎各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王鹏 刘丽华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2897,68552896
  电子邮箱:liulihua@mof.gov.cn
  附件:1.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
  2.《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会计司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