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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广东省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省级科技类民间社会团体、基金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切实推动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民政厅发出了《关于印发 <广东省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民(2009)6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新社会组织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科学发展。
  二、积极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未建立党支部的新社会组织尽快建立党支部,并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络员和党支部成员名单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三、认真做好分析总结工作。请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书面报告和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黄欢 刘世伟
  联系电话:020-83163918 83163919
  传真:020-83548334
  Email:huangh@gdstc.gov.cn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市民政局及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各全省性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现将《广东省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广东省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组发(2009)27号)、民政部《关于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广东省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学组发(2009)48号)的要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切实推动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省新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活力不断增强。当前,经我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共2.45万个,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组织体系。新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合理表达诉求、解决社会就业、承担社会公益等方面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逐渐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总体而言,我省新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服务社会的功能还不够健全,自律意识不强,诚信度不高,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障碍,作用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还十分薄弱,党组织的覆盖面偏低;一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工作和日常运行脱节;部分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不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强,一些党员长期处于流动状态,作用难以发挥。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党对新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影响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影响新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对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对增强新社会组织的活力,促进新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自觉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确保人员落实、时间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
  二、准确把握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新社会组织在深入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要更加注重务求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全省新社会组织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党建工作上有新突破,在自身建设上有新加强,在作用发挥上有新成效。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要进一步引导新社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新社会组织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坚定带领员工共同推进新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眼界、探索规律,形成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共识和思路。
  (二)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科学发展水平。要联系新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成因,明确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思路。要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选举、财务、人事等内部制度,提高社会动员、社会服务、财务管理、依法办会、依照章程办事的能力,提高自律和诚信度,推行管理层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专职工作队伍。
  (三)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创新科学发展机制。要准确把握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规律,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形式,强化组织功能,创新党组织负责人选拔培养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和载体,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理念,不断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四)积极推动作用发挥,开创科学发展局面。要把新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积极作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终目标。要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在依法办会、规范运作、诚信自律、提升能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政治作用,积极探索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科学发展中的方法和途径。要引导新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三、认真做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按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新社会组织(已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除外)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从今年9月开始,到明年2月基本结束。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参加实践活动的对象是新社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重点是其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党员负责人。学习实践活动要注意吸收新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部分会员列席参加。应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已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中央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符合条件但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应在准备阶段抓紧建立,再按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党员但未达到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其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没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在征求其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抓好科学发展观有关文件的学习讨论。行业协会商会和其它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新社会组织,由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组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要充分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前的准备和思想发动工作。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初步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配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组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培训;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活动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好动员会,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学习调研阶段。这一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安排35天左右,主要抓好“三会两提高”。1、举办学习辅导会。通过集中上党课、听报告、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辅导课,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科学发展50问》,党员负责人还要通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要加强辅导,党员负责人要带头作报告,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力争把科学发展观讲明讲透。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新社会组织管理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2、组织讨论交流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讨论交流会,交流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心得体会,研究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解放思想,形成共识。3、召开走访座谈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广泛走访职工、服务对象或会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围绕党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的职能定位作用及新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问题进行调研,调研走访要形成调研报告。新社会组织的调研成果应当上升为本单位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制度措施。
  要通过深入学习调研,努力达到“两提高”的目标:一是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认识和理解,立足本单位实际,对事关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共识。二是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化为推动整改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和自觉行动。
  (二)分析检查阶段。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安排35天左右,主要抓好“三对照三理清”。即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理清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对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理清解决本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的过程;对照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目标要求,理清加强党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阶段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1、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设立了基层党委或虽未设立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新社会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单位召开党支部(党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沟通思想,注意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做好充分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紧扣近年来本单位发展实践,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民主管理、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新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进行科学分析检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意识,明确整改方向。2、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新社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要求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注意充分吸收调研走访群众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这个重点;要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征求群众、会员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其他单位要对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为制订整改落实措施打好基础。
  (三)整改落实阶段。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果的重要阶段,安排45天左右,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这两项工作,开展好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创先争优活动。1、向群众作一次公开承诺。设立了基层党委或虽未设立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新社会组织要按照要求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其他单位要制订整改落实措施。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要按照查找出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要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社会团体公布的范围为会员及服务对象,基金会公布的对象为捐赠人和受助对象,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布的范围主要为本单位职工和服务对象。2、着力解决一些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些通过努力能够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解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为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3、建立完善一套保障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形成上下贯通、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清理,认真做好废、立、改工作,努力提高本单位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4、宣传一批落实和推动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要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用生动感人的先进典型和事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鼓励新社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会员、服务对象和有关人员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根据群众的反馈,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四、积极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新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新时期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领域,各级党委要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各级党的组织部门、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抓住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契机,通力合作,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通过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保证党对新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切实提高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新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发挥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的职能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批复,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的职能是:负责领导全省性行业协会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协调归属各级地方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和归属省直单位业务对口管理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我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争当全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排头兵。
  (二)理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各地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部署,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机制以及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民政部门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与分工,共同推进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关系统一转移到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各地的行业协会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关系逐步转移到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组织党工委。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等负责管理。
  (三)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支部。各地各部门要指导新社会组织建立党支部,力争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应建未建党支部的新社会组织全部建立党支部。对已经建立党支部但涣散软弱的,要进行整顿、整改,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探索建立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和活动方式。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党建工作制度和其他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创新适应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活动方式,探索新社会组织发展党员的方式和模式。
  五、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新社会组织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泛、基础薄弱,推进学习实践活动难度大,各级相关部门和全省新社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人力、精力和时间,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健康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省委和民政部的部署,广东省民政厅成立广东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组长由广东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长胜同志和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方向文同志担任。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各地级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省、地级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分别指定一名处、科级干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联络员,加强与当地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联系和协调。
  (二)上下联动,分类指导。省指导小组派出巡回检查组,会同各地、各部门,共同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指导。要区分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单位,找准每个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细化要求,有的放矢。要区别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与一般党员的不同职责,分别提出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重在解决问题、提升能力、推动发展;普通党员重在积极参与、自我教育、提高认识。要区分已建立党组织和未建立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学习形式和指导方式,增强学习实践的效果。
  (三)加强调研,履行职责。各地、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确保中央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研究,尽快摸清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要建立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检查指导和深入调研,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及时发现活动中的问题并督促解决。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和帮助新社会组织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收集和整理各地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和梳理,及时与省指导小组和巡回检查组沟通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等契机,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宣传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要创新宣传报道方式,增加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劲动力,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三促进一保持”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探索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长效机制方面狠下功夫,更好地发挥新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使新社会组织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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