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网站资料报送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情况、新成就,扩大对外宣传。按照市政府全体会议有关精神,现将加强市政府网站资料报送和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市政府网站是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宣传的主阵地,是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社会职能、提高我市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重要渠道。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要确定专门负责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选定政治敏锐性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人员充实电子政务工作岗位,负责政府网站管理、维护、资料报送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电子政务工作,加强具体指导,要经常给电子政务工作人员提要求、交任务、出题目,电子政务工作人员要尽快熟悉业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资料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政府网站资料报送的程序和要求
  为了方便各县区、各单位报送和管理资料,扩大各县区、各部门的对外宣传,加强电子政务工作人员交流,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市政府网站改扩版工作,开通天水市人民政府信息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交互平台”,网址://info.tianshui.gov.cn)作为资料报送的载体,交互平台上开设各单位资料发布版面,并逐步开通交互版面,由各单位自行管理。为确保交互平台的正常有序运行,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账号管理。交互平台为各县区、各部门以单位名称建立资料发布版面,并分配版面管理账号,管理帐号具有管理员权限,可对本单位版块进行资料发布、修改、删除、回复等各种权限,并可在其它版块发布资料,各单位发布的所有资料通过交互平台向社会开发,公众可直接浏览。因此,各单位要严格管理账号,建立管理制度,确定业务能力强的电子政务工作人员,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并不定期进行帐号密码的更新,防止帐号被盗用,引起不良后果的发生。
  2、资料的发布与审核。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天水市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立网站资料新闻报送工作责任制,及时发布本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凡是非涉密的均应上网公布。同时,要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资料新闻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应由分管领导审定后,工作人员统一发出,并要注明来源、审核人和发布人,未经审核的信息资料不得上网发布,确保交互平台信息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3、资料的采编。各县区、各部门发布的资料由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筛选、编辑,采用的资料将分类加载到市政府网站的相关栏目。政府网站要做到资料及时更新,防止重大信息的缺失、滞后。
  三、市政府网站资料报送的范围(内容)及要求
  1、日常信息。及时发布本县区、本部门概况概览、机构设置、领导简介、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人事任免等各类信息。
  2、专题信息。围绕广大公众关注的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的新闻约稿任务。同时,围绕公众关注的本县区、本部门重点工作,积极推荐专题选题。
  3、各单位编制印发的纸质或音像宣传品,各类规划、统计资料,年鉴、工作简报、规章制度及普发性文件(除涉密资料之外),都要及时加载到本单位版面,进行宣传报道。
  4、各单位对外发布的行政性公告,除了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登载外,应报送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在市政府网站发布。
  5、办事服务指南。进一步加强网上服务与政府业务系统之间的有机结合,对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审定的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要进行认真梳理,项目所涉及的办理指南、表格等相关信息要按规定格式发布。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分类目录体系。同时,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路径和办理流程。
  四、信息资料管理考核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网站建设和资料报送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要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新闻进行分类统计,并对报送和采用情况按月通报。年终根据报送和采用的累计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漏报、迟报、误报的,取消评优资格;对资料新闻报送工作后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具体考核记分办法如下:
  1、每报送一条新闻记0.5分。各县区政府每月不少于30条,市政府综合部门每月不少于20条,其他部门每月不少于10条;
  2、被市政府网站“天水要闻”栏目转载的,每条另记2分,被市政府网站其他栏目转载的,每条另记1分,领导有批示的,每条另记2分;
  3、对迟报、漏报当前本单位重要活动新闻的,进行扣分,迟报每条扣1分,漏报每条扣2分,并通报批评;
  4、对一周没有报送的扣1分,一个月没有报送的扣5分,并通报批评。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5、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对新闻报送和采纳情况进行通报,年终根据每月得分结果累计排定名次,并将结果作为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评选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