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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2002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发扬我市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驻宁部队现代化建设,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进行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双拥光荣传统为主题的国防教育。各地要把学习江总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同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论述结合起来,充分认识搞好军政军民团结对于实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热情。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广大军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辉煌历史;宣传军政军民鱼水情深、互为支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取得的辉煌业绩;宣传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不断增强国防实力,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深远意义。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军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国防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的浓厚氛围。  二、围绕部队改革和建设需要,深入扎实地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节日期间拥军优属活动的重点放在为部队多办实事上。要继续倾心关注和支持部队建设,帮助解决部队在训练、战备执勤及执行各项任务中的实际困难,积极支持、配合部队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的成果,帮助烈军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改善生活、医疗条件。切实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要利用春节前有限的时间,抓紧对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等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以基层单位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各地要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区(县)命名为契机,掀起拥军优属新高潮。春节期间,各区县要切实组织好驻军部队、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老干部、无军籍职工、退休志愿兵的走访慰问工作,同时,要指导乡镇、街道及基层单位搞好各项慰问活动,帮助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要注重实效,俭朴节约,防止形式主义。  四、切实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是各级政府的光荣传统和重要职责,是全社会的一项共同任务。各区县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结合走访慰问活动,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双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促进我市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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