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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的通知
 
对外分局、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财政部(93)财税字第003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将涉及到减免税的企业名单及预计减少的税额于3月31日之前上报市局。1993年3月2日附: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若干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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