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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加强自治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共同促进新疆经济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近日就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关系,自治区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签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会谈备忘录》,并组建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组长:王金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会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助理 
  成员:赵占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慧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晏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李学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徐国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弯海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国家开发银行: 
  组长:高坚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副组长:史善新 国家开发银行总稽核师 
  成员:武爱民 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局长 
  刘振喜 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副局长 
  李葆瑜 国家开发银行信用管理局副局长 
  马健 国家开发银行信贷管理局副局长 
  陈剑英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行长 
  杨文岐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副行长 
  信用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助理王会民、国家开发行总稽核师史善新兼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管理局、新疆分行领导作为办公室成员,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建设合作的具体事宜,落实信用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办理双方信用建设和金融合作的日常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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