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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关于编制200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2]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3年我区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3年,我区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对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外贸出口扩大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建设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投资环境继续得以改善,必将对全区2003年经济增长起到有效的拉动作用,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初步分析,2003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为9%,物价水平与2002年持平或略有增长。 
  2003年全区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从收入看,受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及影响全区收入增长特别是所得税收入增长的不利因素仍可能继续存在,2003年财政收入难以有大幅度的增长。从支出方面看,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农村税费改革、社会保障、实施“科教兴宁”、退耕还林草、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重点项目都需要大量增加支出。 
  根据对2003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3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确保各项收入的稳定增长;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的规模;深化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强化预算外专户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逐步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财政综合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再就业,保证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深入搞好试点。 
  二、2003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2003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可暂按9%左右测算),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市县没有制定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调整权。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立即纠正。同时,清理和规范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 
  (三)调整部分税收政策,具体包括: 
  1.对1996年4月1日以前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会重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享受外商投资政策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其进口设备或原材料统一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的政策。 
  2.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项下进口设备,实行全额征税,经核查“产品全部直接出口”情况属实的,在5年内全部返还,每年返还已纳税额的20%。 
  (四)进一步深化我区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在2003年中央与自治区实行60:40分享后,对地方分享的40%部分,自治区与市县实行按比例分享。具体改革方案另行印发。 
  三、2003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确保工资正常发放。2003年各级财政预算要首先足额安排中央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津贴、补贴经费,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新的拖欠。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制度,认真清理国家规定外对个人发放的津贴、补贴等,逐步做到透明、规范。 
  (二)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2003年国家继续发行建设国债,国债资金的使用,首先用于在建项目的扫尾,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要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管理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三)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2年下半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补助翘尾部分,2003年各级财政预算要予以安排。要进一步增加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投入,加大对再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四)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安排教育、科技、农业等项支出,保证法定支出增长。 
  (五)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进程;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业投入,支持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防沙治沙工程的实施;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粮食风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六)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加大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力度。 
  (七)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的同时,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禁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坚决制止各种“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八)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步伐,列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范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大力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四、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 
  200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编制在认真总结2002年经验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一是要加大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的力度。所有区级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人,都要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的编制范围,分情况实行纳入预算或收支脱钩的预算管理方式,支出实行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二是所有区级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从2003年起开始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三是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试点范围,在2002年报送15个部门预算的基础上,2003年报送自治区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扩大到60个;四是继续加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2003年区本级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按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要提前准备,确保落实,并按照规定时间将本部门预算的正式文本报送财政厅审核。 
  各市、县也要参照区本级部门预算改革的做法,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改革,2003年要将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划生育等部门预算外收费纳入预算,同时由财政预算保证其执法必需的开支,有条件的还可以适当扩大范围。清理国家政策外对个人发放的津贴,实行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预算的方法,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200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各市、县人民政府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抓紧编制2003年预算,并于2002年11月28日之前将汇总本地区的预算(草案)简表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2年12月底以前报自治区财政厅。 
  五、对2002年预算执行的要求 
  2002年前10个月全区财政收入增长较以前年度明显减缓,地区之间收入增长不尽平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还存在不小的压力。后两个月,各级财政和税收征管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全国和全区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增收节支工作决不能放松。各级政府要严格依法治税,任何地方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缓税、免税,或实施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继续强化税收征管特别是所得税收入征管,进一步落实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确保完成所得税收入基数,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要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堵塞开支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不得发生新的工资拖欠。总之,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抓好第四季度的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确保全年财政收支的平衡。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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