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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3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3年,我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党的十六大所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方针政策,将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将继续对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全省经济总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外贸出口等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但在经济运行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就业、再就业压力增加,落实社会保障试点、国家调增工资政策财力不足,预算安排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从收入方面看,存在着自营出口企业就地免抵退税政策、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下调、所得税分享比例再次调减等多项制约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从支出方面看,由于落实农业、教育、科技法定支出和国家调资政策、社会保障、再就业政策等,都需要大量增加支出。为合理安排全省财政收支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2]23号)精神,现就编制2003年省本级及各市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根据2003年财政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我省编制2003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落实国家的各项积极财政政策,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努力增收节支,扩大政府理财领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政税收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再就业,保证社会稳定;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力度,保证工资等重点支出需求,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努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加强财政监督,整顿财经秩序,确保全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二、2003年财政收入预算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增幅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确保应收尽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增收节支工作的要求,本着“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原则,强化税收收入的征管,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收尽收,不断增加财政收入规模,提高收入运行质量。 
  (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坚决贯彻“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对各项非税收入实行脱钩管理,变非税收入部门所有为同级政府所有,变非税收入为政府可支配财力收入。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土地和海域资源等收入的管理,对国有土地资产要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按国家规定审批无偿划拨土地总量,变土地收益分散管理为政府统一管理,土地收益要全部缴入各级财政专户,并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增加各级政府可支配统筹财力。 
  (四)强化各项基金的征收管理,特别是对社会保险基金要做到“了解费源、掌握费基、加强征管、足额入户”,各项基金收入增长水平不得低于缴费工资的增长水平。 
  (五)根据2003年所得税收入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的规定,按照以税种划分收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现行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确保各项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做大全省财政收入。 
  三、2003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要根据收入预算和可支配财力的水平,确定支出预算规模,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下决心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一吃饭、二稳定、三建设”的理财原则,确保公共支出和重点支出的需求。 
  1.在预算中要足额安排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新的拖欠。在认真清理国家规定外对个人发放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逐步规范收入分配。 
  2.要通过财政贴息、补贴或建立担保体系等方式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减少财政对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对有拖欠公教人员工资的县不得安排挖潜改造资金支出。 
  3.基本建设支出要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项目及科教文卫等属于基础性、公益性的建设项目上。 
  4.科技支出重点用于建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主要包括科技风险投资资金、软件发展资金、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扶持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等,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扩散效应。 
  5.教育支出要继续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重点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经费、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所需的支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继续支持高校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以及高校新校区的建设。 
  6.农业资金的投放和使用要体现“基础性、公益性、引导性”原则,重点用于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特别要抓好对贫困村的开发式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7.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要在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的同时,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和出国考察培训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禁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三)依法安排教育、科技、农业支出。在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确保法定支出增长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时,各级政府要依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适当增加预备费的预算安排,确保抗灾等不可预见的支出需要。 
  (四)继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保支出需求。按照全省社保试点的总体部署和“两个确保”的要求,编制社会保障复式预算,足额安排社会保障和促进再就业资金。 
  1.社会保障支出预算总量不得低于上年水平。社会保障资金有缺口的市,年初预算增量财力除用于法定支出外,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资金支出。 
  2.完善省对市社会保障补助政策,省对市的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要与各市社保基金征缴、地方财政配套及管理情况挂钩。 
  3.要按规定的承担比例足额安排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做实所需资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经济补偿金的补助资金。 
  4.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投入,主要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和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项支出。 
  (五)要从紧安排公用经费预算。在确保政权正常运转所需财力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合理安排公用经费预算,坚决制止超出当地经济发展可能提高经费标准和个人消费标准的做法。 
  (六)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强化支出管理。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规范各类支出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进一步加强非税支出管理。建立“收支脱钩、政府统筹、综合预算、绩效考评”的非税支出管理制度,打破部门利益界限,在满足成本性支出和资金规定用途的前提下,对核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后的非税收入余额,要按照收入的使用方向和性质,作为政府可支配财力,由政府统筹安排。对全部用非税收入开支的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标准不能高于预算内标准,公用经费要低于预算内标准;对用非税收入弥补预算内经费不足的单位,其经费经财政部门核定后不得超支,并执行统一的预算内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余部分由同级政府统筹安排;对通过市场取得收入的经营性单位,逐步推向市场,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政策;对国务院规定的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生、质量监督等6个执法部门,取消收支挂钩政策,按照人员编制、经费定额和财力可能核定经费。 
  2.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范围。在现有大额专项资金集中支付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支付大额专项资金的项目和范围,并将预算单位的取暖费、大型会议费等支出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3.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要不断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并对采购项目和资金实行分类管理。 
  4.积极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财政统管的办法。 
  (七)清理地方政府的各项债务。通过安排财政相关支出、回收转贷资金、国有资产变现、调整预算外支出结构等措施,建立有偿还债务任务地区和部门的风险准备金,确保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政府承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政府或财政担保的世行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到期的偿还,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八)编制县级工资预算。全省100个县(市、区)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统一编制工资支出预算,并按照“先工资、后其他”的原则,从年初起就要将工资性支出拨付到国库工资专户,确保乡镇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九)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配套资金,确保改革稳步进行。 
  四、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 
  2003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的重点是:一是要加大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的力度,所有省直部门的预算外资金都要纳入预算或实行收支脱钩的预算管理方式,对预算内外的资金统筹安排编制预算;二是所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三是继续加大推进省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基本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编制内实有人员”的原则和公用经费标准定额进行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要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2003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按财政厅的有关文件执行。 
  各市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要进一步扩大实行部门预算的范围,推进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以及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五、对2002年预算执行的要求 
  2002年前10个月财政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明显减缓,各级财政和税收征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的精神,努力增收节支。要继续按照加强征管、清缴欠税的工作要求,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堵塞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要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超越税法的规定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要落实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和出口退税管理机制改革,保证重点出口企业的退税,继续打击骗税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节约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要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保证不拖欠离休干部当年的“两费”,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及时足额发放。各市务必做到收支平衡,不得出现财政赤字。 
  各市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抓紧编制2003年预算,并于2002年12月20日前将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的汇总本地区的预算(草案)报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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