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申报2008年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园林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成果完成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设事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大科技推广力度,省建设厅决定组织申报2008年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建设系统各行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均可申报,可以是单一技术成果推广,也可以是多项成果的综合应用。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技术先进、成熟、可靠、适用及资源节约的要求,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经工程实践应用,证明其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建设行业技术进步有促进作用。
  三、各市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局负责汇总本行业的申报项目,经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厅;省直有关单位直接申报。2006年1月1日—2008年3月31日期间经省建设厅组织鉴定的科技项目均可申报。
  四、申报项目要填写《河北省重点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
  请各市行业主管局、有关部门和单位按以上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省建设厅科技处。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37号,邮编:050051。
    联系人:姜万宇     联系电话:0311-87904504。 附件:《河北省重点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申报书》(略)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