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行2003年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
按照《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办法》要求,1月5日至3月31日是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年度检查时间,现就今年年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1月15日前,养老服务机构向各区县民政局申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年检报告》表。
二、2月10日前,养老服务机构向各区县民政局提交“年检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接受审核。
三、3月20日前,各区县民政局将所有接受年检的机构的“年度报告”表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报市局福利处。希望各区县能够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总结去年工作经验,严格按照“年检办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李邦华 乔伟圣
联系电话:62369386或62075525
传真:62075575
附件: 1.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年检报告(略)
2.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年检报告填写说明(略)
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