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2009年第二期中央银行票据的公告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09年1月22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09年第二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二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最高发行量200亿元,缴款日为2009年1月23日,起息日为2009年1月23日,到期日为2009年4月24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特别提示,第二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0901002),账号:23509002,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