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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2008至2010年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2008至2010年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三日
齐齐哈尔市2008至2010年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制定2008年至2010年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建设,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确保“十一?五”期末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有关规定,围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心和实际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提高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和五保村建设水平,促进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长远发展。
  二、工作要求和任务
  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大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力度。各县(市)、区要从“以人为本”和维护农村五保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敬老院整合改造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之中,不断加大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力度。
  二是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做好农村敬老院建设规划。在工作中,要立足各县(市)、区五保供养工作实际,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兼顾需求和可行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新、改、扩建并举,积极稳妥地做好敬老院建设规划,避免超标准建设,杜绝不切实际,贪大求洋,投资过高等问题。
  三是合理布局,达到“十一?五”期末集中供养率50%的总体目标。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在“十一?五”末都要建设1所服务全县(市、区)的中心敬老院;要整合管理成本高的小型敬老院;完善规模适中、基础较好的乡镇敬老院;适量规划建设“五保村”。中心敬老院床位原则上达到150至200张,每个五保户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乡镇敬老院床位原则上达到80至100张,每个五保户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每个“五保村”应容纳分散五保户10至20户。
  四是科学规划,为我市农村敬老院管理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按照农村敬老院(含五保村)整合改造总体要求,2008年我市计划新建16所敬老院,改建9所,扩建1所。2009年我市计划新建12所,改建6所,扩建1所。2010年我市计划新建10所,改建6所,扩建1所。
  资金筹措以地方自主投入为主。经整合改造后,集中供养率达到50%。市民政局将督办检查各县(市)区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和五保村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对按计划完成的敬老院整合改造项目给予资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齐齐哈尔市农村敬老院整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国梁副市长副组长白旭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曲建华市民政局局长成员陈晓维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彦秋市低保局局长林静华市低保局副局长纪长海市低保局副局长裴永春市低保局农村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低保局,主任由王彦秋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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