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鹅岭山庄停车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华西物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鹅岭山庄停车场收费价格申请”已收悉。你司停车场面积为2800平方米,停车位80个,有出入通道,设备齐全,符合停车场条件。根据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0]392号《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你场实际,经研究,核定鹅岭山庄停车库按一级停车库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小型车2小时内每小时4元,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20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40元。 
  2、大型车2小时内每小时5元,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25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50元。 
  3、二轮摩托车2小时内每小时1元。4小时内按3元收取,12小时内按5元收取,24小时内按8元收取。 
  4、超过24小时以上连续停车收费不分车型,一律按每小时2元计收。(摩托车除外) 
  5、月租车位由双方协商办理 
  以上收费标准请于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你司接此通知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