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哈尔滨市建委关于加强我市天然气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日前,随着天然气置换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借天然气置换之机,向居民推销劣质燃气减压阀、报警器、灶具等燃气用具的行为,给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按照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为有效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确保我市居民能够安全、稳定、顺利使用天然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燃气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引导职工积极投身到天然气置换工作中,认真工作,耐心细致为用户服务,及时为用户排忧解难,严禁借天然气置换名义,向用户推销燃气用具,私改炉具、报警器等燃气用具。
  二、燃气行业执法部门要加大对燃气行业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充分利用今年后三个月置换时机,开展“燃气监察百日会战”活动,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检查方案,全方位对燃气市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严肃处理,维护燃气市场正常秩序。
  三、负责置换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将置换的实际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向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和各区政府汇报和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置换期间改造和销售的燃气用具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居民购买和使用上优质合格的燃气用具。各区政府要加强置换区域综合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办事处、社区及各区级部门作用,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责任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为完成今年置换任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中庆燃气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天然气置换工作宣传力度,要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上增加宣传时间、宣传版面,采取图片、图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天然气置换相关信息,要将置换时间、区域及时发布,使用户心中有数。同时,充分利用置换人员与燃气用户接触的机会,向燃气用户宣讲、传授天然气置换有关知识,为顺利完成今年置换任务奠定基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