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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市政府技师津贴制度,提高高技能人才生活待遇,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北京市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办法》(京劳社培发〔2007〕207号)文件规定,我市决定开展北京市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以下简称“享受技师津贴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本市各类企业中生产、服务在一线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按照《关于在本市企业推行首席技师制度的指导意见》(京劳社培发〔2007〕194号)的规定,已特聘或拟选拔特聘的首席技师。经企业推荐和有关部门审核,均可参加“享受技师津贴人员”评选。2008年全市评选享受政府津贴人员不超过100名。
  二、推荐和评选条件
  享受技师津贴人员的参评人选应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或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在同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能高超,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本市有重要影响的。
  (二)在技能、技艺上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较高生产、销售记录。
  (三)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上,发扬团队精神,传授技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全国和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在编制标准工艺、工作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组织领导
  享受技师津贴人员评选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业促进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参与享受技师津贴评选工作。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建享受技师津贴评审委员会,下设有关职业(工种)评审组,负责对参评人选的分组审议和综合评审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自愿申报、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一)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负责辖区内区(县)属企业、外商投资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报市劳动保障局。
  (二)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所属基层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报市劳动保障局。
  (三)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和市工商联分别负责个体私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报市劳动保障局。
  (四)市劳动保障局汇总全市推荐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参评人选,提交享受技师津贴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排名,确定拟享受技师津贴人员。
  (五)拟享受技师津贴人员经在“北京劳动保障网”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将拟享受技师津贴人选报市政府批准。享受技师津贴人员市财政每人发给一次性特殊津贴人民币2万元。
  五、材料报送要求
  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有关单位于2008年10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
  报送材料包括:
  (一)推荐候选人一览表及排序(一式两份,见附件1)
  (二)每位候选人的《北京市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三)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
  (四)候选人的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企业聘用的首席技师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颁发首席技师聘书的提交聘书复印件,未颁发聘书的提交证明材料)。
  报送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
  六、工作要求
  (一)选拔享受技师津贴人员是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评选工作同本地区、本系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并采取具体措施,切实做好本次选拔推荐工作。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切实把本单位评选出的首席技师或拟选拔特聘的代表行业较高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技师、高级技师领军人才推选出来。
  (三)要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技术成果和贡献作为选拔推荐人选的主要依据。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要优先推荐在我市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高技能人才。
  联系人: 王飞  王连军
  联系电话:63167914 63161093
  电子邮箱:wangfei@bjld.gov.cn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2008年推荐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单位名称:                       2008年   月   日

排序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目
文化程度
职业
(工种)

职业资
格等级

聘为首席技师(√)
拟聘首席技师(√)
备注





















































































  2.北京市享受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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