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和省畜牧局、农业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公安厅、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豫牧〔2008〕7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奶站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规范生鲜奶收购秩序,确保奶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奶站是奶牛养殖生产的延伸,也是销售、加工的起点,加强奶站的监督管理极端重要。长期以来,我市奶站的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多样,一些奶站管理制度不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较大,亟待清理整顿和加强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坚决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提高认识,立即行动,把奶站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保证生鲜奶和原料奶质量安全,保护奶农的合法利益。
  二、奶站专项整治的范围
  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市各种类型的所有奶站(厅),包括乳制品企业自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规模养殖场自建、养殖小区联设、个体私营投资建设、流动奶站(点)等形式。
  三、奶站专项整治目标
  1.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
  2.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将全市范围内所有奶站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3.规范行为,建章立制,规范奶站经营秩序,改善奶站整体素质,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水平,建立监督规范奶站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1.迅速摸清底数。各县(市)区畜牧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奶站逐一摸清设立模式、经营类型、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一站一表,建立档案,及时汇总并上报(报表格式见附件)本地奶站的基本情况。同时,要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研究制定奶站建设规划,做到合理布局。
  2.查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畜牧、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实行拉网式检查,对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3.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畜牧部门要向本辖区各类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加强生鲜奶购销过程的监管,对奶牛健康、牛奶质量、器具环境消毒、冷链设施运转、销售运输等环节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鲜奶质量安全。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样检测率,对每一个奶站收购和销售的生鲜奶都要进行抽检,重点抽检生鲜奶中是否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各奶站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生鲜奶的日常检测。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奶站建立健全生鲜奶购销台帐制度,完善收奶、售奶、消毒和质量检测记录。建立奶站质量监督员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监管。建立监督检查、例行监测等制度,建立奶站监督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一员两书”制度,即质量安全监管员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告知书。所有奶牛养殖场区、奶站及鲜奶收购经纪人要向当地畜牧部门提交奶牛质量安全承诺书,畜牧部门要向所有奶牛养殖场区、奶站及鲜奶收购经纪人发放包括三聚氰胺危害、奶牛科学养殖、违禁物品目录等内容的牛奶质量安全告知书,逐步建立行业监管与企业自律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9月27日至10月7日)为登记造册阶段。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人员到位,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29日前报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自上而下,层层动员,开展登记造册工作,尽快摸清奶站底数。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并报省畜牧局备案。
  第二阶段(10月8日至10月14日)为质量抽检阶段。对奶站逐一清理,对生鲜奶进行质量抽检,抽检覆盖面要达到100%。抽检由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抽样检测,发现疑似三聚氰胺阳性的,报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确认。
  第三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为整改提高阶段。各县(市)区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汇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督促奶站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奶站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有关证照。对质量抽检中发现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以及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惩处。
  第四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为总结完善阶段。总结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行业监管与企业自律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生鲜奶质量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督查。对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和效果,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及时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督查。对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三)建立报告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向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10月底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报送总结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行动效果,及时曝光违法案例,使奶站经营者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五)严格政策界限。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到调查深入,数据准确、情况全面。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切实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1: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荣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卫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董体学(市畜牧局局长)
    成 员:苏 玲(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张继东(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会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乐庆(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长有(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秉玉(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延宗(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副局长)
    陶江山(市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董体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焦作市奶站专项整治检查表(略)
附件3:各县(市)区奶站基本情况汇总表(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