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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昆山海关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苏州海关昆山办事处升格为昆山海关的请示》(苏政发(2000)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昆山海关(正处级),隶属苏州海关。有关具体事宜,请与海关总署商办。
国  务  院
二OOO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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