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北京地区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07]40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国科办高字[2007]75号,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受北京市科委高新处委托,我中心负责组织北京地区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请接到通知后,按照下面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给我中心。
  一、报送材料
  1.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原件;
  2.2009年3月15日之前报送以下材料:
  (1)经过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原件;
  (2)经过审计机构审计鉴定的“收入支出结余表”原件(报表格式见附件);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年度监督审核)证书复印件;
  (4)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财务报表说明
  1.企业类示范中心:财务报表是指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2.事业类示范中心:财务报表是指按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
  三、报送材料邮寄地址
  单位名称: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
  邮寄地址:100088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804室
  联系人:  黄华
  电话:  82004202
  MSN:  huanghuawq@msn.com
  E―MAIL: huanghuawq@yahoo.com.cn 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收入支出结余表
    编制单位: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累计数
项目
期末累计数
项目
期末累计数
一、收入总计
 
二、支出总计
 
三、结余
 
1、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1、人员性费用支出
 
1、上年结余
 
其中:   事业费拨款
 
2、日常公用费用支出
 
其中: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一次性专项拨款
 
3、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
 
   非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项目拨款
 
4、其他收入
 
2、本年结余
 
2、非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其中: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其中:  科研收入
 
 
 
   非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技术收入
 
 
 
3、年末实际结余
 
预算外资金收入
 
 
 
其中: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
 
 
 
   非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