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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国交响乐团邀请韩国安氏三重奏组合到北京与该团合作演出的批复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58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交响乐团邀请韩国安氏三重奏组合,于2008年11月24日至29日到北京与该团合作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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