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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魁北克交响管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3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加拿大魁北克交响管乐团一行62人,于2008年12月28日至2009年1月10日到浙江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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