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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为充分发挥体育事业统计在把握体育事业发展规律、提高体育管理部门决策水平、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经过系统研究,新的《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制度(试行)》已经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08〕123号文批准,并将正式用于2008年度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现就2008年度体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今年为新制度实施的第一年,新制度较以往的制度有较大调整,统计技术手段也有明显提高。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高度重视2008年度体育事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负责部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体育统计工作支持力度,确保按时保质上报本地区08年度体育事业统计年报。
  二、及早布置培训,争取工作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要认真总结以前年度体育事业统计年报的经验,根据2008年度体育事业年报布置会和培训会的要求,严格按照新的报表内容、指标口径、编制方法、软件操作等规定,及早布置下发2008年度体育事业统计报表,做好层层布置、培训工作,明确工作任务,争取工作主动。
  三、保障业务经费,搞好队伍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应为体育统计部门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施,并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培训、数据采集、汇总、审核的需要。对工作力度不足、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的基层单位,应加强督促、指导和支持,确保统计范围全面完整,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
  四、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部门应逐级开展年报的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报表编制中的问题,严把数据质量关。采取自审、集中会审相结合,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等多种有效方式,确保表内表间数据口径一致、不错不漏,切实提高填报质量,客观反映本地区本单位体育事业发展状况。省级单位重点审核报表编制范围是否全面,填报内容是否符合编制要求,报表数据年度间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及变动的原因是否合理。
  五、加强工作协调,提高统计效率。体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应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工作途径,本着“减轻负担、数据共享”的原则,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切实减轻基层业务人员填报负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应于2009年3月3日前将本单位2008年度体育事业统计年报汇总表和汇总数据一式一份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徐文强
  联系电话:010-87182128 13911982281
  联系人:林维前(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87182485 13801314169
体育经济司
二00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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