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上报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教电(2008)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如实报送学生食堂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并分别于5月16日上午12点、6月12日前将《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表》各上报一次至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以便汇总后上报教育部,传真:65239307,电子邮箱:hnsjyt@163.com。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