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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上报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上报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教电(2008)2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如实报送学生食堂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并分别于5月16日上午12点、6月12日前将《地方所属高校补贴学生食堂资金落实情况表》各上报一次至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以便汇总后上报教育部,传真:65239307,电子邮箱:hnsjyt@163.com。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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