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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08]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91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建普查机构
  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于7月底前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向村(居)委会延伸。要选调坚持原则、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参与经济普查工作,县(区)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要保证15人左右,乡(镇)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要保证3人以上,并实行集中办公。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和细化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具体任务和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市、县(区)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办事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认真落实普查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普查经费。根据经济普查对象数量、普查工作的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确定经济普查经费总量,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按普查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各级经济普查经费预算要充分考虑新增能源普查、面向社会招聘普查人员、乡镇开展数据处理和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确保普查工作的正常运转,不得增加基层和调查对象的负担,不得因经费问题而影响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同时,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要高度重视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和动员工作。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组建一定规模的宣传队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会议、标语、路牌、宣传车、宣传栏、一堂课、短信、传单、车贴等宣传手段,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特别是中小学校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切实加强部门协作
  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加以解决。通过召开会议、联合调研、共同调查、共同审核、共同督查、共同开发等方式强化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渠道畅通、紧密互动、运作高效的协作机制。
  五、抓紧部署落实普查技术工作
  各级政府经济普查机构要树立和强化质量意识,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对经济普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社会选调、培训和管理工作,为搞好普查入户登记打下坚实基础。要按照国家经济普查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实施办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摸索经验,培训业务骨干。要组织统计、工商、民政、编办、国税、地税、质监等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清查摸底工作,确保经济普查对象不重不漏。要组织统计、发展改革、经委、财政等部门系统开展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顿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性。要加强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最大程度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对普查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
  六、严格依法开展普查
  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地申报、填报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严格依法开展普查,正确履行职责,按时保质完成经济普查任务。
  七、强化责任和目标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是经济普查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经济普查目标责任制度,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经济普查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是经济普查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经济普查的具体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市政府2008年重点督办事项的要求,将经济普查列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和重点督办事项,加强目标考核的组织管理,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考核评比规范。同时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级政府的经济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宣传、物资、方案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人员、工作协作配合和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到位。对影响经济普查工作进度、质量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今年各级政府承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现在距离2009年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仅有5个多月时间,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着不等不靠、不折不扣的原则,努力克服地震灾害带来的各种困难和影响,全面抓紧抓好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市经济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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