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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212国道合川段等公路设置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市交委: 
  你委《关于212国道合川段等收费公路设置收费站点初审意见的请示》(渝交委文〔2001〕5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212国道合川段设置东津沱收费站。 
  二、同意在忠县长江大桥北桥头设置忠县长江大桥收费站。 
  三、同意在石柱至垫江公路的鱼池至沿溪段设置赶家桥收费站。 
  四、同意你委关于上述3个收费站具体位置的初审意见,请你委监督实施。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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